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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摊主持刀砍杀劝迁干部,暴力抗拒行政执法致人死亡,最高法为何认定“政府无过错”,核准死刑?

🔍 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 #行政执法 #被害人过错 #暴力抗法 #死刑核准


本文解析一起因抗拒政府摊位整治引发的命案:被告人甲在景区湖畔无证经营烧烤摊,镇政府为举办美食节要求其搬迁至统一区域。甲拒不配合,持菜刀、尖刀威胁执法人员,并趁其不备连续砍刺两名工作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甲辩称“政府强拆激化矛盾”“自己系误伤”,请求从轻。一、二审及最高法均认定:行政执法目的正当、程序基本合法,被害人无过错;甲系蓄意暴力抗法,罪行极其严重,核准死刑。此案厘清了“暴力抗法”案件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边界。


📖 案情简述

2015年7月24日,浙江省某江县某溪镇拟在某牙湖畔举办“铜罐饭美食节”,以发展旅游经济。此前,镇政府已多次通知包括被告人甲在内的摊贩,将原地摊位搬至统一规划区。甲拒绝搬迁。

当日中午,镇政府工作人员乙、丙等前往现场劝导。甲右手持菜刀、左手持尖刀阻拦。在乙试图搬移其摊位时,甲突然持刀猛砍乙面部数刀,致其轻伤。随后,丙上前劝阻,甲又持尖刀猛刺丙腹部,致其腹腔大血管破裂,抢救无效死亡。

甲归案后辩称: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甲死刑。二审维持。最高法复核后核准死刑,明确指出:被害人无过错,甲系蓄意暴力抗法,依法应予严惩


❓ 争议焦点

在暴力抗拒行政执法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如何判断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若执法程序存在瑕疵(如未书面催告),是否构成被害人过错,从而减轻被告人罪责?


⚖️ 法院裁判要点


👨‍⚖️ “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提出者李荣维律师专业评析

💡 核心观点
“执法有瑕疵,不等于被害人有过错。” 法律保护的是公民对合法行政行为的服从义务,而非对“完美执法”的苛求。


✅ 实务建议


🔮 延伸思考或制度展望

当前基层执法冲突频发,亟需制度完善:

注:本案虽引发“小贩 vs 官员”的舆论关注,但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以暴力对抗合法行政,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 关于作者

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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