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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污致土壤“中毒”,检察院索赔百万!法院:不仅要清污,还要赔“大地生病”期间的“误工费”!

湘盛公司与合作方共建硫酸项目,

生产中高温水管破裂,含重金属废水直排入河,渗入农田
经检测:土壤镉、砷超标数十倍,农作物绝收,地下水受威胁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你们毁的不只是土地,更是生态系统的‘生命线’!必须全面赔偿!”

法院判了:立即清除废渣、修复土壤,并赔偿五大项损失——包括“土地无法耕种”的功能损失、鉴定费、应急处置费等,总额超百万元!


🌾 一场“土壤中毒”,揭开生态赔偿的完整账单

过去,污染者以为“清走垃圾就完事”。
但《民法典》第1235条彻底改变规则——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止于“清理”,更包括“看不见的损失”

本案中,法院支持的赔偿范围精准对应《民法典》第1235条五项内容:
(一)服务功能丧失损失:土地三年无法耕种,按产值折算“生态误工费”;
(二)永久性功能损害:部分区域重金属无法完全清除,永久丧失农业功能;
(三)调查鉴定费:环保机构采样、检测、评估费用;
(四)修复费用:废渣无害化处理+土壤淋洗+植被重建;
(五)防止扩大支出:紧急围挡、地下水监测等应急措施费用。

这不是“罚金”,而是对生态系统真实价值的量化补偿


📜 法律为大地“算总账”!《民法典》第1235条:污染者,你欠自然的每一笔,都得还!

《民法典》第1235条规定,国家机关或环保组织可请求侵权人赔偿五类生态损失,首次系统构建“全链条赔偿体系”:

🔸 时间维度:从污染发生到修复完成,每一天的“生态空窗期”都要计价;
🔸 空间维度:能修复的治,不能修复的赔“永久伤残费”;
🔸 成本维度:从取证到修复,所有合理支出均由污染者买单。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是环境司法的重大突破!
过去,政府常自掏腰包治污,百姓默默承受损失;
如今,法律明确:污染者必须为“生态沉默成本”埋单
“土地不会说话,但法律替它记账”——
每一分赔偿,都是对绿水青山的尊重定价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企业,请务必注意:
1️⃣ 环保投入不是成本,而是风险对冲——一次泄漏,可能赔掉十年利润;
2️⃣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保留所有处置凭证,可减少“扩大损失”赔偿;
3️⃣ 主动配合生态损害鉴定,争取合理评估,避免法院酌定更高金额。

如果你是村民或环保志愿者:
发现土壤变色、作物枯死、水源异味,立即拍照并举报至12369或检察院——
你的一次警觉,可能触发百万级生态追偿


⚖️ 为什么连“土地不能种地”也要赔?

因为——
🔹 生态系统具有“服务功能”:如耕地提供食物、森林涵养水源、湿地净化水质;
🔹 污染导致功能中断,就是经济损失
🔹 即使未来修复,期间损失不可逆转

本案中,法院委托农业专家评估:

“受污染地块三年内禁止种植,按当地水稻年均产值计算,功能损失达XX万元。”

这正是“生态GDP”的司法体现


💡 给企业与监管方的3条行动准则

👉 对排污企业:

👉 对地方政府与公益组织: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正代理多起类似案件:

  • 某电镀厂渗漏致鱼塘灭绝,被判赔功能损失+十年水质监测费;

  • 另一案中,非法采矿破坏山体,需赔偿森林碳汇损失……
    生态无价,但损害有价;法律不讲情面,只认责任清单
    你的合规,是对地球最实在的温柔


📞 需要帮助?我们在这里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土壤污染责任|公益诉讼应对|企业环境合规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 转发给所有关注土地安全的人:大地不会哭,但法律会为它讨回公道。污染者欠的,不仅是清理费,更是生态的“尊严账”!
💬 留言区开放:你是否见过被污染后长期荒废的土地?欢迎分享,李律师团队将择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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