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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焚烧电子垃圾,毒烟熏倒村民!检察院出手:不仅要罚钱,还要你亲手种树“赎罪”!

时某和黄某生为牟利,在村边空地架起铁锅,

用柴油直接焚烧废旧电路板,提取铜、铝出售。
黑烟滚滚数日,刺鼻气味弥漫全村,多名老人儿童呼吸困难送医

环保部门介入后,现场检测显示:
✅ 空气中二噁英、重金属严重超标;
✅ 土壤残留有毒物质,植被大面积枯死。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你们毁了这片土地,必须修复!”

法院判了:16万元修复费——8万交公益基金,8万自己种树+养护3年!种不活?再赔8万!


🌳 一场“毒烟焚天”,触发法律最硬核修复令

这不是普通民事赔偿,而是《民法典》第1234条落地的典型实践: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能够修复的,侵权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法院没有简单“一罚了之”,而是开出“双轨修复方案”:
替代修复:8万元注入环境公益基金,用于区域生态治理;
原位修复:被告亲自在焚烧点及周边植树造林,并养护3年,确保成活。

更关键的是——

3年后验收不合格?再掏8万!
修复不是走过场,而是实打实的“生态赎罪”


📜 法律拒绝“花钱买干净”!《民法典》第1234条:谁破坏,谁动手修!

《民法典》第1234条规定:

“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机关或环保组织有权责令侵权人限期修复
逾期不修,政府可代为修复,费用由侵权人全额承担。”

这意味着——
修复优先于赔偿:法律首选“恢复原状”,而非“赔钱了事”;
责任主体明确:个人、企业违法排污,不能指望政府兜底;
执行有闭环:种树不是拍照打卡,而是签“生态军令状”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过去,污染者常以为“交罚款就万事大吉”,
如今法律告诉你:绿水青山不是商品,不能用钱买断
必须亲手修复,亲眼看着荒地重绿——
这是对自然的尊重,更是对公共利益的救赎
“谁污染、谁治理”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写进判决书的强制义务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企业主,请牢记:
1️⃣ 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私自焚烧=刑事+生态双重风险;
2️⃣ 一旦被诉公益诉讼,别幻想“只赔钱”——法院可能判你“种十年树”;
3️⃣ 主动提出修复方案,可争取从宽处理

如果你是村民,发现类似行为:
立即向生态环境局(12369)或检察院举报——
公益诉讼的大门,永远为守护家园的人敞开


⚖️ 为什么非要“自己种树”?意义远超金钱!

因为——
🔹 生态修复具有不可替代性:金钱无法还原一片被毒化的土壤;
🔹 亲力修复具教育与惩戒双重功能:让破坏者直面后果;
🔹 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避免“企业污染、百姓受害、政府买单”。

本案中,法院要求“养护3年”,正是防止“种完就跑”的形式主义。
验收不合格?再罚8万!——确保修复真实有效。


💡 给社会与企业的3条绿色守则

👉 对污染行为人:

👉 对公众与基层组织: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正密切关注全国生态修复判例:

  • 某化工厂泄漏致河流污染,被判连续5年放流鱼苗+水质监测;

  • 另一案中,盗采河砂者需回填并种植湿地植物,验收合格才结案……
    法律正在构建“破坏—修复—监督”全链条责任体系
    你的每一次举报,都可能催生一片新绿


📞 需要帮助?我们在这里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责任|危险废物合规|企业环境刑事风险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 转发给所有关注乡村环境的人:毒烟散去不是终点,荒地重绿才是正义!法律已为大地写下“修复令”——谁毁的,谁来种!
💬 留言区开放:你是否见过被污染后成功修复的土地?欢迎分享,李律师团队将择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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