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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36小时做9项检查,患者怒诉“过度医疗”!法院:证据不足,驳回!但法律早有红线——乱开检查,必须退钱+赔偿!

马女士因轻微不适到四平市妇婴医院就诊。

医生得知她有“新农合”报销资格后,建议立即住院
入院不到36小时,她被安排:
✅ 7项血液/影像检查
✅ 2项辅助治疗
✅ 1次多科会诊

出院后账单高达数千元,其中多项检查她从未听说过。
她质疑:“我就是普通感冒,用得着查肿瘤标志物、心电遥测、骨密度吗?”

她起诉医院:“你们借我有医保,搞‘套餐式’检查,必须退钱+赔精神损失!”

医院回应:“所有项目都有依据,不算过度。”

法院判了:你没做司法鉴定,证据不足,驳回诉求——但明确警告:若查实过度检查,医院一分都不能少退!


📋 一场“检查风暴”背后的法律困局

马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
近年来,“以检养医”“小病大查” 成为患者最痛恨的医疗乱象之一。

但她败诉的关键在于:

二审法院直言:

“是否构成过度检查,需由权威医疗专家依据国家诊疗规范作出判断,而非患者主观推测。”

尽管诉求被驳回,但法院同时强调:

《民法典》第1227条已明令禁止“违反诊疗规范的不必要检查”——一旦查实,医院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法律划出高压线!《民法典》第1227条:乱开检查=违法!

《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这意味着——
检查必须“对症”:比如普通上感,不应常规查CT、基因检测;
标准看“国家诊疗指南”:如《临床诊疗指南》《疾病诊疗规范》等;
有医保≠可滥用:利用患者报销资格诱导检查,涉嫌欺诈!

但注意:本条是禁止性规定,未直接写明“怎么赔”。
实务中,责任通过两条路径追究:
🔸 合同路径:退还不合理费用(医疗服务合同违约);
🔸 侵权路径:若造成身体伤害(如辐射损伤)或精神损害,可依《民法典》第1218条索赔!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以为“医院开了,我就得做”,
但法律赋予你拒绝权+质疑权
关键在于:如何证明“不必要”
单靠愤怒不够,必须借助专业力量——
一份《医疗费用合理性鉴定》,就是维权的“核武器”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怀疑遭遇“过度检查”,请立即做到:
1️⃣ 保留全部缴费清单、检查报告、医嘱单
2️⃣ 对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官网可查);
3️⃣ 向当地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诊疗行为合理性评估”


⚖️ 为什么马女士败诉?不是法律不管,而是证据没到位!

法院并非纵容过度医疗,而是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在医疗纠纷中:

本案中,马女士仅说“我觉得没必要”,
却未提供:
❌ 同类疾病的标准检查清单;
❌ 专家证言;
❌ 费用评估报告。
自然难以胜诉


💡 给患者和医院的3条务实建议

👉 对患者:

👉 对医疗机构: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曾代理成功案例:

  • 患者被无故安排5次增强CT,经鉴定属过度检查,医院退还8000元+赔偿2000元;

  • 另一案中,医院因重复开具相同化验单,被医保局罚款并列入黑名单……
    法律从不反对合理检查,但坚决打击“以检查之名,行牟利之实”
    你的每一次质疑,都是对医疗诚信的守护


📞 需要帮助?我们在这里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医疗过度检查|费用合理性鉴定|医保合规|人身损害赔偿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 转发给所有就医者:你有权知道每一分钱花在哪,更有权拒绝“无效检查”。保留票据,就是保留维权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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