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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给病历?法院直接推定:你有过错!赔30%!

孟先生突发重病,被紧急送往首钢医院急诊。

几小时后转院,不久不幸离世。

家属申请复印急诊病历,医院却拒绝提供
多次催要,只拿到残缺记录——关键几页“消失”了。

家属怒诉:“你们是不是心虚?不敢给完整病历!”

医院辩称:“病历正在整理,不是故意不给。”

法院判了:拒交病历=推定过错!哪怕没鉴定,也必须赔!


📁 一场“病历失踪”案,揭开医疗纠纷中的证据生死线

孟先生从上级医院转出时,已被诊断为病情危重,建议尽快截肢保命
但他在首钢医院急诊数小时,未接受任何进一步处置或会诊,随后转院,最终死亡。

家属起诉后,第一时间申请封存并复印全部病历。
然而,首钢医院以“系统故障”“正在归档”为由,迟迟不提供2月27日当天的急诊记录
后续虽补交部分材料,但关键时间节点、医嘱内容缺失,导致司法鉴定无法进行

一审法院直言:

“病历不完整是不能鉴定的直接原因,而医院掌控全部资料却拒不提供,应依法推定其存在过错。”

最终判决:首钢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


📜 法律亮剑!《民法典》第1222条:这三种行为,直接“视为你错了”!

《民法典》第1222条规定,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只要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法院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诊疗规范——比如该做CT不做,该会诊不请;
(二)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你手握证据却不交,法律就当你“理亏”;
(三)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哪怕只是“不小心弄丢”,也推定你有过错!

这意味着:患者无需再费力证明“医生哪里错了”——只要证明“你没交病历”或“病历有问题”,法律就站在患者这边!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是法律对“信息不对称”的强力矫正!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是唯一客观证据,而它100%掌握在医院手中。
若允许医院随意扣留、修改、销毁,患者将永远无法维权。
因此,“推定过错”不是惩罚,而是底线规则——
你不配合,就默认你心虚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患者或家属,请务必做到:
1️⃣ 就诊后7日内申请复印/封存病历(越早越好!);
2️⃣ 全程录像或带见证人,防止医院“选择性提供”;
3️⃣ 若医院拒给,立即向卫健委投诉+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 为什么没做鉴定也能判医院赔?

关键在于:举证责任倒置
正常情况下,患者要证明“医院有过错”,通常需依赖司法鉴定。
但若医院自己毁了鉴定基础(如病历缺失),法律就认为:

“你既然不让查,那就当你是错的。”

本案中,法院指出:


💡 给医院和患者的3条铁律

👉 对医疗机构:

👉 对患者及家属: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代理过太多因病历问题逆转胜败的案件:

  • 一家医院“丢失”手术记录,被判全责赔偿180万;

  • 另一案中,家属及时封存病历,揭露医生漏记过敏史,成功获赔……
    在医疗维权中,病历就是你的“子弹”
    你不动手拿,就等于赤手空拳上战场


📞 需要帮助?我们在这里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医疗损害责任|病历纠纷|证据保全|人身损害赔偿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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