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在路边正常行走,
一辆环卫车突然冲出,将她撞倒,右腿粉碎性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交警认定:司机全责,李阿姨无任何过错。
可保险公司却在法庭上说:
“她是农村户口,残疾赔偿金只能按农村标准算,少赔十几万!”
法院直接驳回:她长期在城区生活工作,就该按城镇标准赔!
事故当天,徐师傅驾驶环卫车作业时操作不当,撞上行人李阿姨。
经交警调查,车辆制动系统正常,但司机未注意观察路况,负事故全部责任。
李阿姨住院三个月,落下终身行动障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她向法院起诉,要求:
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优先赔付;
不足部分由环卫单位承担;
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约12万元),而非农村标准(约5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称:“原告户籍在农村,不应享受城镇标准。”
二审法院一锤定音:证据显示她已在城区居住务工多年,适用城镇标准完全合法!
《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这句话看似简单,实则打通了三大赔偿通道:
✅ 第一步:交强险兜底
无论谁对谁错,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死亡伤残18万、医疗1.8万等)赔付;
✅ 第二步:商业三者险补足
若损失超过交强险,且司机有责,商业险接着赔;
✅ 第三步:用人单位或个人兜底
保险不够?由肇事司机所在单位(如本案环卫处)或个人承担剩余责任。
更重要的是——
机动车撞行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只要行人没故意碰瓷,默认机动车一方有错,除非你能证明自己完全无责。
而本案中,司机已被认定全责,赔偿自然一分不能少。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以为“农村户口=低赔偿”,这是过时观念!
最高人民法院早已明确:只要能证明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有收入来源,就按城镇标准赔。
工资流水、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社保记录……都是关键证据。
法律保护的是“实际生活状态”,不是户口本上的字!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或家人遭遇交通事故,请务必:
1️⃣ 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事故认定书;
2️⃣ 收集居住、工作、收入证据(哪怕打零工也要留微信转账记录);
3️⃣ 别轻信保险公司“按户籍赔”的说法——这是常见压价手段!
有人问:既然司机全责,为何不让他单位直接赔?
因为法律设计了一套高效、有保障的赔偿机制:
个人或单位可能没钱,但保险公司有钱、有履约能力;
交强险+商业险覆盖90%以上损失,避免受害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只有极少数超高额案件(如百万医疗费),才需要单位补充赔偿。
这也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立法本意:
让最能分散风险的一方(保险公司)先担责,保障受害人及时获赔。
走路也要“留痕”
平时保留租房合同、水电费单、工作证明——万一出事,这些就是“城镇标准”的通行证。
别签“一次性了结”协议
有些司机或保险员会说:“私了给你2万,别走保险。”
一旦签字,后续发现后遗症也难再索赔!
伤残鉴定别拖延
治疗终结后尽快做司法鉴定,十级伤残≠小伤,可能影响未来就业、生活质量。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外卖骑手撞老人、渣土车碾压行人、公交车急刹致乘客骨折……
90%的争议不在“谁对谁错”,而在“赔多少”。
户口、年龄、职业,都不应成为压低赔偿的理由。
法律要扶弱,但更要公平——该你的,一分都不能少。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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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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