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把车借给有驾照的朋友小李,
结果小李酒驾撞人致死,逃逸被抓。
死者家属起诉:“车是你的,你得一起赔!”
老张慌了:车又不是我开的,凭啥让我赔?
法院判了:你借车时没违规,车况正常、对方有证——责任全由司机承担,你免责!
熊先生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手续齐全、驾照有效。
几天后,他驾车撞上两名行人,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弃车逃逸。
交警认定:熊先生全责。
死者家属将熊先生、租车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上百万元。
其中,对租车公司(即车辆所有人)的追责成为焦点:
“车是你们的,人是你们租出去的,出了事难道没责任?”
但法院查明:
租车公司审核了熊先生的驾驶证,确认其具备驾驶资格;
出租时车辆年检合格、无机械故障;
租赁合同明确禁止酒驾、肇事逃逸等行为。
最终判决:租车公司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简单说:
✅ 谁开车,谁主责;
✅ 车主/租车公司只有在“犯了错”的情况下,才按比例担责。
那什么算“过错”?法律明确三种典型情形:
明知对方没驾照或驾照被吊销,还借/租给他;
知道对方喝醉了、吸毒了、精神异常,仍让其开车;
车子本身有刹车失灵、爆胎风险等故障,却隐瞒不告知。
只要没这三类问题,哪怕司机事后逃逸、酒驾、超速——
车主也无需为他的违法行为买单!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不敢借车,怕“摊上大事”。其实法律很公平:
你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就不用为别人的疯狂行为负责。
尤其是正规租车公司,只要做到“查驾照+验车况+签合同”,基本能完全隔离风险。
但如果是私下借车给熟人?务必确认他当天没喝酒、证件有效、情绪稳定——一次疏忽,可能让你背上几十万债务。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要借车或租车,请记住:
1️⃣ 别把车交给“看起来不太对劲”的人——哪怕他是亲兄弟;
2️⃣ 出借前拍个视频:展示仪表盘、刹车、灯光正常;
3️⃣ 微信留痕:“你确认自己没喝酒、有驾照,对吧?”——关键时刻能救命!
本案中,商业险公司曾试图以“肇事逃逸”为由拒赔。
但法院指出:
“逃逸发生在事故之后,而保险责任触发点是事故发生时。
只要投保时无欺诈、车辆合法上路,保险公司就必须赔!”
这也提醒车主:
务必购买足额商业三者险(建议200万以上);
即使司机逃逸,交强险+商业险仍可覆盖大部分赔偿,避免个人破产。
拒绝“临时起意”借车,尤其是聚会场合;
借出前拍照/录像留存车况;
明确告知:“出事你自己担,我只提供交通工具。”
建立电子化审核流程(驾照OCR识别+人脸识别);
安装GPS和驾驶行为监测设备;
合同中加粗提示高危行为免责条款。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处理过太多“好心办坏事”的案子:
老板借车给员工送货,员工疲劳驾驶撞人,老板赔80万;
父亲把车给刚拿驾照的儿子练手,结果闯红灯致人死亡,父亲因“未尽监管义务”担责30%……
法律不惩罚善意,但严惩疏忽。
借车可以,但请带上“法律安全带”。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交通事故|车辆租赁纠纷|保险理赔|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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