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刚买的新车在路上突然起火,不仅车烧没了,拉的货也全毁了,找厂家索赔时,对方却说:“车是我们造的,但‘车自己烧了’不算损失,只能赔你货”……
这合理吗?
最近一起真实判例给出了明确答案:不合理!车+货+停运损失,统统要赔!
某先生花几十万买了一辆运输车,结果跑着跑着,发动机漏油滴到排气管上,直接起火!整车烧成铁架,车上价值十几万的家具也化为灰烬。
他把车企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车辆全损;
货物损失;
贷款利息;
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
但车企辩称:“产品责任只赔‘别人的东西’,你自己的车坏了,那是质量问题,走保修或合同纠纷,别扯侵权!”
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但法院没买账。
《民法典》第1202条写得清清楚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这里说的是“造成他人损害”,没说“不包括产品自己”!
法院认为:
✅ 发动机漏油属于制造缺陷——本不该漏,却漏了;
✅ 火灾直接由缺陷引发,因果关系明确;
✅ 为避免老百姓“打两个官司”(一个告违约、一个告侵权),法律允许把“车自损”一并算进赔偿里。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车、货、利息、停运损失,全赔!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以为“产品责任只赔第三方损失”,这是老观念了。《民法典》已经悄悄升级!尤其是营运车辆,一旦自燃,光修车可能不够,停一天就少赚几千——这些间接损失,只要证据充分,法院也会支持。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请记住三件事:
1️⃣ 别急着签“和解协议”——厂家可能用小额补偿让你放弃大额索赔;
2️⃣ 第一时间报警+请消防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这是证明“缺陷导致起火”的核心证据;
3️⃣ 保留所有损失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运费流水、维修报价单……
买车时多问一句:
“发动机、电池这些核心部件,质保几年?有没有召回记录?”
——别等烧了才后悔。
运营车辆务必投保“财产综合险”+“第三者责任险”,
有些保险公司还提供“产品缺陷附加险”,关键时刻能兜底。
合同里加一条:
“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停运,卖方/厂家应赔偿合理营运损失。”
——白纸黑字,胜过千言万语。
李荣维律师建议:
类似案件我们处理过不少:电动车自燃、家电爆炸、建材开裂……
关键不是“谁有理”,而是“谁有证据”。
如果你正面临产品缺陷引发的损失,别默默吃哑巴亏,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往往能挽回远超预期的赔偿。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产品责任|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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