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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值班领了个“大红包”,拆开一看是200块?法定三倍工资去哪儿了!昭通李荣维律师分析:假期“假加班真慰问”的克扣模式

📣 导语

年夜饭还没上桌,主管发来一条微信:“今晚辛苦一下,系统巡检,算值班哈。”
初一打卡上班,领导笑着说:“辛苦啦,公司给大家准备了暖心礼包!”——打开一看,两盒泡面加一袋饼干。
你说要三倍工资,对方一句“你这不是生产性加班,是值班”就打发了。
别被这些话术忽悠了!“值班”不是免死金牌,“慰问”不能代替工资。春节每多上一天班,法律都给你标好了价码,一分都不能少。

💼 案例
广东省某市,王某(化名)在某通信运营商(化名)担任网络运维工程师。2025年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其连续三天(除夕、初一、初二)在岗保障系统运行,每日工作8小时,职责包括实时监控网络流量、处理突发故障、提交运行报告。

节后发薪,王某发现公司仅按“值班”名义发放了两天共计400元补贴,未支付法定加班工资。公司解释称:“春节安排的是安全保障值守,不属于生产性加班,不适用三倍工资规定。”

王某向李律师咨询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公司辩称王某工作强度低、未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应认定为“值班”。

仲裁委审理查明:王某在岗期间需实时响应系统告警,曾于除夕夜紧急处理一次区域性断网事故,其工作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并非简单的“在岗待命”。最终裁决:公司支付王某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共计6840元(按日工资×300%计算)。

一份“值班通知”,挡不住法律对劳动价值的尊重。

🔍 结论
李律师分析:只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从事了本职工作、受单位管理、承担具体职责,无论公司叫它“值班”还是“值守”“保障”,都应依法支付三倍工资。
企业用“值班”二字就想抹平加班事实?没门!关键看实质:你在干什么,有没有实际付出劳动。

⚖️ 法条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李律师提醒:公司发个“红包”“礼包”只是福利,不能冲抵法定工资义务。你要的不是慰问,是应得的报酬。

🛠️ 实操
作为劳动者维权代理律师,李律师在处理假期加班案中,始终坚持三大策略:

  1. 锁定“实质性劳动”证据:指导客户保留工作记录、排班表、考勤打卡、工作群聊天截图、故障处理日志等,证明并非“单纯在岗待命”;

  2. 区分“值班”与“加班”本质:若仅负责接听电话、无具体工作任务,可能不支持三倍工资;但只要承担技术操作、应急处置、生产保障等职责,即构成加班;

  3. 组合索赔最大化权益:除三倍工资外,同步主张未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赔偿金等,形成压力,推动快速调解。

专业律师介入,能让“默默付出”变成“分分必争”。

🔔 提醒
李律师郑重提醒所有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朋友:

你守护城市运转,我来守护你的钱包。这才是真正的“节日保障”。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民事诉讼百战兵法创始人,深耕劳动争议、工资追索与职场权益保护领域十余年。擅长从用工管理细节中挖掘违法点,以“证据固化+法律穿透”为核心武器,为劳动者争取应有薪酬。代理数百起加班费、经济补偿、工伤赔偿案件,多起实现“零证据启动,全胜诉收官”。坚信:每一分工资,都是尊严的刻度。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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