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一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以为“高大上”,舍不得转回小规模。
但现实是——如果你的生意变小了,继续当一般纳税人,可能每年白白多交十几万增值税!
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讲清楚:
✅ 什么情况下“转回小规模”能省大钱?
✅ 政策到底允不允许转?
✅ 老板们如何操作才能合法节税?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企业名称已作化名处理。)
某家生产型企业,2018年因年销售额超500万,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但2020年疫情爆发,订单锐减:
2020年销售额:350万元
2021年预计:400万元
问题来了:
作为一般纳税人,它必须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再抵扣进项税。
但现实中,上游供应商常常不愿开票,或者“开票要加13%税点”——
等于企业自己承担了进项税!
结果:
2020年实缴增值税:17.79万元
2021年预估:20.33万元
而如果它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征收率(2027年底前优惠),且季度销售额≤30万还能免税!
以2020年350万为例:
按小规模:350万 × 1% = 3.5万元
实际多交:17.79万 - 3.5万 = 14.29万元!
两年下来,白白多交近30万税!
李荣维律师指出:
国家早就考虑到企业经营波动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6条:
一般纳税人只要“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超500万元”,就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虽然该政策原定2020年底截止,但后续多次延期,目前仍有效(实践中,多地税务局仍在受理)。
而且,转登记后,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所有优惠:
1%低征收率;
季度≤30万免增值税;
开票简单,客户接受度高(尤其个体户、小商户)。
李荣维律师认为:
很多老板误以为“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就永远不能回头”。
其实,只要符合条件,完全可以“降级”,这是国家给中小企业的“减负通道”!
疫情后业务萎缩的企业:
年收入从600万降到400万,继续当一般纳税人就是“自找麻烦”。
进项发票难取得的行业:
比如建材、农产品、零配件批发等,上游多为个体户,不开票或开票成本高。
客户主要是个人或小商户的:
他们不需要专票抵扣,你开13%专票反而显得“价格高”,不如开1%普票更灵活。
确认条件: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 ≤ 500万元(不含税);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近12个月销售明细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
提交申请:
到主管税务局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通常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
转登记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除非销售额再次超500万);
转登记日之前的业务,仍按一般纳税人处理。
别把“一般纳税人”当荣誉!
它只是税务身份,不是企业等级;
生意变小了,税务身份也要“瘦身”;
省下的税,就是纯利润!
记住:
合规节税,不是逃税,而是用足国家给你的政策红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税务筹划,不是等到年底才做的事,而是要根据经营变化动态调整。
如果你的公司年收入已低于500万,
赶紧查查能不能转小规模——一年省十几万,不香吗?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无论是纳税人身份转换、增值税筹划,还是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李律师都能为您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法律与税务支持。
(本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及现行政策撰写,仅用于普法宣传,不构成正式税务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