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块表我都退了,怎么还能算我受贿?后来收的500万明明是另一回事!”——这是许多涉案官员最深的误解。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看的不是“你有没有退东西”,而是“你退东西是为了什么”! 职务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李荣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揭示:若你退还行贿人所送财物,目的是为了换取更多现金,这种“退物收钱”行为将被认定为“交易型受贿”,不仅原物价值照算,后续收款还要扣除物品残值,形成“双重计赃”!
💼 【裁判案例】
被告人陈某(化名)曾任某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关键事实:
陈某辩解
争议焦点:
裁判观点:
法院采纳第三种意见,认定:
首次收表328万构成受贿既遂
退表后收500万属于交易型受贿
总受贿额=100万+328万+200万=628万
手表系交易标的,不得折抵退赃
“李律师分析:本案典型体现了‘形式退赃,实质套现’——你退的是表,卖的是权!”
🔍 【罪名构成分析】
李律师指出,判断“退物收钱”性质,关键看三点:
主观动机
时间关联
行贿人认知
“李律师提醒:根据《两高意见》,以退物为手段获取更高对价的,本质是以权换差价——这就是交易型受贿!”
🔍 【取保条件分析】
李律师认为,此类案件取保难度极大:
唯一窗口:若能证明退表与收款无因果联系(如间隔1年以上、无沟通记录),或可争取取保。
🔍 【不起诉条件分析】
李律师坦言:628万远超不起诉门槛(通常30万以下)。
即使认罪认罚,也难逃起诉。
现实目标:争取将500万认定为独立行贿,避免“差额叠加”。
🔍 【无罪辩护条件分析】
李律师强调,无罪辩护必须围绕“三维体系”精准拆解:
证据维度
罪名维度
程序维度
关键突破口:
“李律师直言:若能切断‘退表’与‘收款’的因果链,则500万可能单独处理,避免叠加!”
🔍 【监外执行条件分析】
若被判10年以上实刑,申请监外执行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李律师指出:因‘交易型受贿’被视为‘高智商腐败’,法院极少批准监外执行。唯有通过重大立功减刑至3年以下,才可能适用缓刑。”
⚖️ 【相关法条】
《刑法》第385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
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物品给请托人,差额部分以受贿论。
《两高意见》第9条:
因被查而退还财物的,不影响受贿罪认定;但“及时退还”可免责。
李律师说明:“退物收钱”若为牟利,适用第1条(交易型);若为避罪,适用第9条(既遂)——无论哪种,都难逃入罪!
🛠️ 【辩护实操】
李律师结合“三维辩护体系”提出四步策略:
切割行为链条
重构款项性质
质疑评估报告
申请行贿人出庭
关键动作:立即整理陈某2015年财务困境证据(如债务、医疗单据),证明收款系应急所需,非权钱交易。
🔔 【温馨提示】
李律师郑重提醒所有公职人员:
切勿以“不喜欢”“不实用”为由退还贵重礼品后再收钱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深耕公职人员合规履职顾问、领导干部合规法律顾问、单位合规法律顾问领域。执业中,致力于运用“三维辩护体系”方法论,围绕证据合法性、罪名精确性、程序正当性三大核心维度,为当事人构建系统化、实质性的有效辩护。
本文作者:李荣维律师(云南昭通巧家籍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派驻云南昭通)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电\话\微\信:13578084131
律师执业近20年,每年均获得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系统认证,坚持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现兼任民建昭通市委委员、监督委常务副主任、社会服务委员会主任。
曾任昭通市纪委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曾任昭通日报社法治版编辑、记者、主持人、昭通新闻网负责人、昭通某国有传媒公司副总,曾任昭通市政法委《长安昭通》等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昭通市委统战部法律下乡法律专家。
近二十年律师执业经验,熟悉昭通本土法律生态及办案机关流程。国内首创“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三维-九法-二十七式”、“民事诉讼百战兵法”的实务型律师。擅长辩护帮信罪、掩隐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占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昭通常见职务犯罪。
日常承接昭通市下辖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市等全部11个县(市、区)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法律事务。
同时承接云南昆明、曲靖,四川宜宾、凉山州,贵州六盘水、毕节等地案件及国内重大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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