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刑事辩护
全部 877 民商行政 352 刑事辩护 525

房子没过户、贷款没还清,怎么也算受贿既遂?李荣维律师揭秘“房产型受贿”的既遂雷区


“房产证上不是我的名字,贷款还是对方在还,我怎么就‘收了’1500多万?”——这是许多落马干部的真实困惑。在房产成为高价值贿赂载体的今天,“借住”“代持”“带贷赠送”已成为新型腐败重灾区。职务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李荣维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揭示:只要实际控制房产,哪怕背负千万贷款、未办过户,也构成受贿既遂!

💼 【裁判案例】
被告人于某某(化名)曾任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2002年至2020年间,其利用职权为商人王某某(化名)谋利,收受其给予的人民币90万元及一套价值1532万余元的别墅

关键细节:

被告人辩解
于某某及其辩护人主张:“房产未过户,且存在银行抵押,我并未取得完整所有权,不应以1532万全额认定受贿既遂。”

裁判观点
法院认定于某某构成受贿罪,总额5000余万元。其中,别墅部分:

理由:于某某已实际控制房产,符合“取得财物”标准;但因银行享有抵押权,未还贷部分对应的经济利益尚未实际取得,故认定为未遂。

🔍 【罪名构成分析】
李律师分析,本案核心在于对“收受财物”的实质理解。

“受贿罪看的是‘实际控制’,不是‘法律登记’。你拿到钥匙、搬进去住、装修布置,就已经‘收了’!”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李律师指出,本案满足受贿罪全部要件:

  1. 主体适格

    :于某某系国家工作人员;
  2. 利用职务便利

    :为王某某谋取利益;
  3. 非法收受财物

    :实际控制价值1532万别墅;
  4. 权钱对价关系

    :别墅系对其职权行为的回报。

关键区分

🔍 【取保条件分析】
李律师指出,此类案件取保难度极大,因:

唯一突破口:若能证明未实际居住、仅短期借用,或主动配合退房、解除控制,可争取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价。但本案中,于某某长期占有使用,取保希望渺茫。

🔍 【不起诉条件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不起诉需满足:

李律师提醒:一旦有居住、装修、缴纳物业费等行为,即构成“实际控制”。本案证据确凿,不起诉空间几乎为零。

🔍 【无罪辩护条件分析】
李律师认为,无罪辩护需从“三维体系”切入:

  1. 证据合法性维度

    :审查房产评估报告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高估值;
  2. 罪名精确性维度

    :论证于某某仅为“临时借住”,无占有意图;
  3. 程序正当性维度

    :质疑将“未还贷部分”计入总受贿额是否违反“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关键突破口

但李律师坦言:在“长期占有+明确约定免责还款”事实下,无罪辩护成功率极低,更现实策略是争取“未遂部分最大化”。

🔍 【监外执行条件分析】
若被判实刑,申请监外执行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李律师强调:本案总金额超5000万,属“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通常不符合监外执行前提,除非存在法定特殊情形。

⚖️ 【相关法条】

🛠️ 【辩护实操】
李律师结合“三维辩护体系”提出实战策略:

  1. 切割“未遂”比例

    :重点论证案发时未还贷金额应最大化,争取更多未遂情节;
  2. 挑战房产估值

    :申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排除虚高定价;
  3. 弱化“控制”认定

    :收集证据证明于某某未长期居住、未进行重大装修
  4. 追赃衔接

    :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处置房产,强调“拍卖款优先偿还银行”,避免重复追缴。

关键动作:立即申请调取别墅全部物业记录、水电燃气账单、装修合同,构建“非完全控制”证据链。

🔔 【温馨提示】
李律师郑重提醒公职人员: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深耕公职人员合规履职顾问、领导干部合规法律顾问、单位合规法律顾问领域。执业中,致力于运用“三维辩护体系”方法论,围绕证据合法性、罪名精确性、程序正当性三大核心维度,为当事人构建系统化、实质性的有效辩护。


本文作者:李荣维律师(云南昭通巧家籍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派驻云南昭通)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电\话\微\信:13578084131

律师执业近20年,每年均获得国家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系统认证,坚持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现兼任民建昭通市委委员、监督委常务副主任、社会服务委员会主任。
曾任昭通市纪委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曾任昭通日报社法治版编辑、记者、主持人、昭通新闻网负责人、昭通某国有传媒公司副总,曾任昭通市政法委《长安昭通》等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昭通市委统战部法律下乡法律专家。

近二十年律师执业经验,熟悉昭通本土法律生态及办案机关流程。国内首创“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三维-九法-二十七式”、“民事诉讼百战兵法”的实务型律师。擅长辩护帮信罪、掩隐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开设赌场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占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昭通常见职务犯罪。

日常承接昭通市下辖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市等全部11个县(市、区)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法律事务。
同时承接云南昆明、曲靖,四川宜宾、凉山州,贵州六盘水、毕节等地案件及国内重大疑难案件。

【提示:本文源于真实案例解读,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上一篇:向公司监察部门主动交代受贿,怎么不算自首?!李荣维律师解析“三层审查法”非公受贿案自首认定玄机

下一篇:帮自己“拿项目”,自己找人干活、垫钱施工,怎么也算受贿?李荣维律师警示:“借壳施工”“内部拿单”不是“做生意”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