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眼中,“打个除皱针”不过是寻常的美容项目。但在江苏扬中,一起看似普通的注射事件,却夺走了一位38岁女性的生命。更令人震惊的是,操作者竟是在无证美容店内工作的两名普通女子。最终,二人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悲剧,更是一记警钟:当“美容”变成“医疗”,而操作者没有资质、不懂急救、不顾风险时,后果可能致命。今天,我们就通过这个真实案例,为群众讲清非法医美的法律红线与责任边界。
2022年11月7日,38岁的印女士(化名)来到扬中市一家名为“XC美容店”的场所,准备做眼部除皱项目。她曾向店主徐某(化名)透露自己是过敏体质,但对方并未在意。
当天,徐某按照合伙人李某(化名)的要求,先在印女士双眼下眼睑涂抹了含有利多卡因(一种局部麻醉药)的麻舒痛乳膏。约半小时后,李某在未询问其健康状况、未做任何过敏测试的情况下,用微型针头将同样含利多卡因的除皱产品注射进其左眼下眼睑。
几分钟内,印女士突然剧烈咳嗽、干呕,随后大小便失禁、全身发紫,迅速陷入休克。尽管被紧急送医,仍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死因为外敷加皮下注射利多卡因引发过敏性休克。而这家美容店既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某和徐某也没有任何医师执业资格。注射除皱行为,依法属于“医疗美容”,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生在合规医疗机构内操作。
案发后,二人认罪认罚,并赔偿家属取得谅解,但仍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有人疑惑:“她们又不是想害人,只是不懂医学,怎么就构成犯罪了?”对此,李荣维律师分析:
“非法行医罪不要求行为人有‘杀人’或‘伤害’的故意,只要未取得医生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注射除皱属于侵入性操作,本质是医疗行为,而非普通护肤。从业者必须具备医学知识、急救能力,并对过敏风险高度警惕。”
李荣维律师认为,法院认定“非法行医是致死的直接原因”完全正确:
利多卡因虽临床常用,但并非绝对安全,尤其对过敏体质者风险极高;
两名被告明知顾客是过敏体质,却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事发后,她们缺乏基本急救常识,未能及时施救,错失黄金抢救时间。
“这不是意外,而是因无知和漠视规则酿成的过失致人死亡。”李律师强调。
这起案件给消费者和经营者都敲响了警钟。李荣维律师提醒:
凡涉及“注射”“穿刺”“手术”等操作的美容项目(如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线雕等),均属医疗美容,必须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不要轻信“朋友推荐”“网红工作室”“低价体验”,务必查验机构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者是否有《医师资格证书》;
如自身有过敏史、慢性病等,务必提前告知并要求做皮试或风险评估。
美容院≠医美机构!若未取得医疗资质而开展注射类项目,哪怕只收几百元,一旦出事就是刑事犯罪;
即使与“有经验”的人合作,也不能规避法律责任。本案中徐某仅负责接待和涂药,仍被认定为共犯;
切勿自行购买药品、稀释药剂、添加成分(如本案中擅自加入利多卡因),此类行为极大增加法律与安全风险。
“合法医美有门槛,非法操作代价高。别让一时贪便宜或侥幸心理,毁掉他人生命,也葬送自己前途。”李律师严肃指出。
印女士的离世,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也是社会对“非法医美”乱象的一次深刻反思。近年来,类似案件频发——在酒店房间打玻尿酸、在出租屋做溶脂针、在朋友圈卖“瘦脸神药”……这些行为看似“便捷”“实惠”,实则游走在法律与生死边缘。
国家之所以严格区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正是为了守住安全底线。美丽可以追求,但绝不能以牺牲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
如果您正考虑开设美容相关业务,或对医美项目的法律边界存在疑问,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提前咨询,远离红线,才能安心经营、放心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