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刑事辩护
全部 734 民商行政 324 刑事辩护 410

两死一伤的命案,为何最终没判死刑?李荣维律师解析:民事调解如何“救”下一条命

一起因酒后口角引发的血案:

深夜持棍闯入邻居家,连打三人,致两死一伤。

按常理,这几乎注定是死刑立即执行。
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不核准死刑

为什么?
不是因为证据不足,也不是因为凶手无辜——而是因为一场艰难却成功的民事调解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李荣维律师指出:在民间矛盾引发的死刑案件中,赔偿与谅解,有时真能成为“生死线”


【案例】

2005年11月,安徽固镇县村民张某某(化名)与邻居张东亚一起喝酒。
回家路上,因路况颠簸,张某某让张东亚下车步行,自己先骑车回去。

张东亚不满,当晚两次到张某某家门口长时间辱骂。

深夜,张某某提着矿灯、带着铁棍,骑摩托直奔张东亚家。
进门后,见人就打——

张某某潜逃多年,2013年落网。

一审、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但最高法复核时发现:
✅ 案件源于邻里琐事,属典型民间矛盾激化
✅ 被害人张东亚确有明显过错(深夜辱骂);
✅ 张保亮之死非单纯外力所致,自身疾病是主因;
✅ 张某某无前科,归案后认罪悔罪。

最关键的是——在法官反复调解下,双方达成“现金+土地40年使用权”的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

最高法据此裁定:不核准死刑,改判死缓
案号:(2015)刑一复XXX号。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不是“花钱买命”,而是司法对“修复性正义”的实践
法律既要惩罚犯罪,也要化解仇恨。尤其在熟人社会,若能通过赔偿重建生活、抚育遗孤,比一纸死刑判决更能实现长久安宁。


【结论】

有人质疑:两死一伤还免死,是不是太轻了?

但法律并非只看结果,更要看起因、过错、悔罪、社会效果

本案中,最高法没有回避罪行的严重性,但坚持贯彻“宽严相济、慎用死刑”政策:

而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法官主动介入、精准施策

李荣维律师提醒
在民间矛盾命案中,尽早、真诚、足额的赔偿意愿,配合专业律师推动调解,可能成为改变量刑走向的关键变量。
但前提是:认罪、悔罪、不推责——否则,再高的赔偿也难换谅解。


【法条】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李荣维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实操建议】

命案发生后,家属应第一时间表达赔偿意愿,哪怕暂时无力支付;
赔偿方式可灵活多样:现金、房产、土地、长期帮扶(如承担子女学费)均可协商;
重点争取被害方实际抚养人(如祖父母、叔伯)的理解,他们往往是调解突破口;
委托律师协助制定调解方案,避免口头承诺无法兑现反激化矛盾;
切勿在赔偿同时推卸责任——“他先骂我”可作情节说明,但不能否定自身罪责。

李荣维律师特别提示
死刑复核不是终点,而是最后一次修复社会关系的机会
真诚的赔偿,不是交易,而是对逝者的告慰,对生者的救赎。


【作者介绍】

我是李荣维,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深耕企业合规、经济犯罪辩护、刑事风险防控、跨境贸易法律实务
“三维辩护体系”(事实×证据×程序)独创人。
我相信:最好的刑事辩护,不止于脱罪,更在于重建


📞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联系:13578084131(微信同号)

📌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训练,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上一篇:吸毒后产生幻觉杀人,能免责吗?法院:自陷风险,罪责难逃!

下一篇:被害人家属哭着要死刑,法院为何仍不核准?李荣维律师详解:死刑不是“情绪的出口”

{pboot:if(1)}

发表评论:

{pboot:2if(1)}
{/pboot:2if}

评论记录:

{pboot:2if(0>0)} {2else}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pboot:2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