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在法庭上,您可能只有几分钟的口头陈述时间,但您提交的法律文书,法官会反复研读。一份逻辑严谨、重点突出、法理清晰的文书,能无声地为您争取最大优势。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因代理词条理清晰、直击要害而影响二审改判的真实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三十二策——“善用文书”的制胜之道。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民终XXXX号 股权转让纠纷案展示了文书的力量。
案情简述:
原告周某起诉被告吴某,要求其支付股权转让尾款300万元。一审中,周某的代理人提交的代理词冗长散乱,将大量无关的背景信息和情绪化指责混杂其中,导致法官未能抓住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份关键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一审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周某的诉讼请求。
二审逆转:
在二审中,李荣维律师作为周某的新代理人,没有在庭审中长篇大论,而是提交了一份结构精炼、逻辑严密的代理词。该代理词开篇即用一句话点明核心:“本案争议焦点仅为《补充协议》的真实性与效力,而非双方过往的合作恩怨。”随后,分三部分展开:
事实梳理: 仅用一页纸,按时间线清晰列明与《补充协议》直接相关的事实。
法律论证: 精准援引《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款,并结合最高法相关案例。
结论重申: 再次强调一审判决忽略的关键证据,并明确提出改判请求。
判决结果:
二审判决书中多次引用了该代理词中的核心观点,并明确指出:“上诉人二审提交的代理意见,清晰地厘清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周某的主张,撤销原判,改判吴某支付300万元尾款。
这个案例生动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三十二策——“善用文书” 的精髓:状如其人,文见其思。李荣维律师总结出三大黄金法则:
错误示范: 流水账式叙述,想到哪写到哪。
正确做法: 采用“总-分-总” 结构。
开头(总) 直击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
主体(分) 分点论述,每一段只讲一个核心观点,并用小标题或序号清晰标示。
结尾(总) 重申诉讼请求,简洁有力。
核心原则: 只写与本案争议焦点直接相关的内容。
务必剔除:
与案件无关的背景故事。
情绪化的指责和人身攻击。
重复啰嗦的表述。
目标: 让法官在5分钟内就能抓住您所有核心观点。
避免口语化: 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如“请求判令”、“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等。
精准援引: 引用法律条文时,写明全称及具体条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引用案例时,注明案号及裁判要旨。
| 文书类型 | 核心目标 | 关键要点 |
|---|---|---|
| 起诉状/答辩状 | 启动程序 / 防御反击 | 诉求/答辩请求明确;事实理由紧扣请求;当事人信息准确无误。 |
| 代理词 | 庭审后深度说服 | 聚焦争议焦点;逻辑结构清晰;法理与情理结合;回应对方观点。 |
| 上诉状 | 寻求二审改判 | 精准指出一审错误(事实/法律);上诉请求具体;理由充分有力。 |
在诉讼这场无声的较量中,您的法律文书就是您最忠诚、最不知疲倦的代理人。它会在您离开法庭后,继续向法官阐述您的立场和理由。李荣维律师始终坚信,“善用文书”是每一位诉讼参与者都应掌握的基本功。花时间打磨好每一份文书,就是为您赢得官司增添最坚实的砝码。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法律文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