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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忠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日常“留痕”是打赢官司的第一步

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我们当时说好了的!”——这是法庭上最无力的辩解。口头承诺在法律面前往往苍白无力。一个真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告诉我们: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发生。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十一策——“合规留痕”的重要性,并教您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轻松做到这一点。

一、真实案例:口头约定百万工程款,因无证据被判败诉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01民终XXXX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令人扼腕。

案情简述
原告张某是一位包工头,他与被告某装修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其负责一项价值约120万元的装修工程。工程完工后,装修公司仅支付了60万元,剩余60万元以“工程有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张某遂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尾款。

致命缺陷
整个合作过程,双方仅有口头约定,既无书面合同,也无任何能证明工程量和单价的结算单。张某提交的唯一证据是几张模糊的现场照片和几位工友的证人证言。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张某作为原告,负有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及合同具体内容的举证责任。其提供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双方对工程总价款为120万元达成过合意。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百多万的血汗钱,因缺乏一张纸、一条信息,化为乌有。

二、李荣维律师解读:“合规留痕”的三大黄金场景

这个案例是《民事诉讼108策》第十一策——“合规留痕” 的反面教材。李荣维律师指出,以下三个场景是“留痕”的重中之重:

场景一:金钱往来

场景二:权利义务确认

场景三:物品交接与验收

三、给您的“懒人”留痕清单

李荣维律师为您总结了几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习惯:

  1. 转账必备注

  2. 重要口头约定,事后文字确认

  3. 收钱收物,必打收条

  4. 签合同、签文件,拍照留存

  5. 所有沟通,尽量使用文字而非语音(文字可搜索、可复制,语音不行)。

结语:让每一步都留下足迹

法律不相信眼泪,只相信证据。而证据,就来源于您日常的“留痕”习惯。李荣维律师始终认为,最高明的诉讼策略,是在纠纷发生前就已经布好了局。养成“合规留痕”的好习惯,不仅是为未来可能的官司储备“弹药”,更是对自己权益最基础、最有效的保护。从今天开始,做一个事事有记录的“明白人”吧!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与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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