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随着全球化深入,跨境贸易、投资、婚姻等纠纷日益增多。然而,许多当事人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因不了解特殊规则而错失良机。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真实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例,为您拆解《民事诉讼108策》第九策——“备异域讼”的核心要义,教您如何有条不紊地应对跨境法律挑战。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01民初XXX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极具代表性。
案情简述:
中国云南的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50万元人民币的茶叶出口合同。A公司依约发货后,B公司却以“货物质量不符”为由拒绝付款。A公司遂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由新加坡某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质量合格的英文版检验报告作为核心证据。
诉讼危机:
庭审中,被告B公司对该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提出强烈质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证据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必须履行法定的公证、认证手续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由于A公司未能在举证期限内完成该手续,法院对该份关键证据不予采纳。
转机与教训:
万幸的是,A公司还保留了双方确认货物规格的往来邮件(形成于境内),并紧急启动了证据补强程序。最终,法院结合其他证据支持了A公司的部分诉求。但此案耗时近一年,且因核心证据缺失,索赔金额大打折扣。A公司负责人事后坦言:“早知道要办公证认证,我们一开始就办了,何苦多花这么多冤枉钱和时间!”
这个案例深刻揭示了《民事诉讼108策》第九策——“备异域讼” 的紧迫性。处理涉外案件,务必提前布局以下三点:
核心问题:发生纠纷后,是适用中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是在中国法院、外国法院,还是仲裁?
最佳实践: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例如:“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无约定,则需根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过程复杂且结果不确定。
李荣维建议:对于中国企业,尽量争取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和在中国诉讼/仲裁。
核心流程:在境外形成的证据(如合同、公司注册文件、判决书、检验报告等),想在中国法院使用,通常需完成两步:
公证(Notarization):由证据所在国的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
认证(Authentication/Legalization):将公证后的文件送至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如果两国均为《海牙公约》成员国(如中国与新加坡、美国部分州等),则只需办理一步“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
耗时预警:整个流程通常需要2-3个月,且费用不菲。
李荣维建议:一旦预见到可能涉诉,立即启动公证认证程序,切勿等到立案甚至开庭前才匆忙办理。
困境:需要调取对方在境外的银行流水、资产信息怎么办?
解决方案:可通过中国法院,依据两国间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海牙取证公约》**,请求外国法院代为调查取证。这是一个正式但相对漫长的官方途径。
李荣维建议:此路径专业性强,务必委托有处理跨境案件经验的律师团队操作。
签约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纠纷萌芽时:立即梳理所有境外形成的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启动公证认证流程。
委托律师时:选择精通国际私法、有成功跨境诉讼经验的律师,普通民商事律师可能难以胜任。
跨境诉讼如同一场跨越国界的棋局,规则更为复杂,准备必须更加周全。李荣维律师提醒所有涉外业务的个人和企业:不要等到战火燃起才去磨刀。提前了解并运用“备异域讼”之策,您就能在复杂的国际法律环境中,牢牢掌握主动权,有效捍卫自身权益。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涉外民商事诉讼、国际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