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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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养大的“凤凰”,成了送他进监狱的证据》



第一章:山雨欲来

六月的鲁甸,天像一口倒扣的铁锅,闷得人喘不过气。

朱有田赶着羊群往大坉坡上走,脚底踩着厚厚的腐叶,软塌塌的,每一步都陷进去半寸。山风从金沙江峡谷里卷上来,带着一股湿土和松针的涩味,吹得他破草帽边沿扑扑直抖。他抬手抹了把汗,手背上的泥灰混着盐粒,在太阳底下泛着油光。

“咩——”一只黑山羊突然尥蹶子,往灌木丛里钻。朱有田骂了句:“憨得很!”追过去扒开一丛野杜鹃,脚下一滑,踩碎了一堆枯叶下的东西——咔嚓一声,几颗灰褐色的蛋滚了出来,比鸡蛋略大,壳上布满深褐斑点,像被谁用炭笔随意点过。

他蹲下身,用粗糙的指头拨了拨。蛋还温热。

“野鸡下的吧?”他嘟囔着,左右张望。山静得只剩蝉鸣,连鸟都不叫了。他犹豫片刻,想起昨夜小雨在灯下写作业,铅笔头短得捏不住,小声说:“爸,学校要交三百块资料费……”

他叹了口气,把蛋小心拢进背篓底层,垫上干苔藓。“带回去孵孵看,说不定能养出几只好看点的,卖俩钱也好。”

他不知道,这随手一捡,会让他在一年后站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控“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面临十年牢狱。

而那只羽毛如霞、胸腹雪白的鸟——白腹锦鸡,在他眼里,不过是“山里常见的花尾巴野鸡”。

回到朱家坪子,天已擦黑。三间土坯房歪在半坡上,墙皮剥落得露出竹筋,院坝里堆着去年没烧完的苞谷秆。小雨正蹲在灶前烧火,火光映着她瘦小的脸,睫毛投下两片蝶影。

“爹回来啦?”她抬头,眼睛亮了一下,“羊都归圈了?”

“嗯。”朱有田卸下背篓,从最底下掏出那几颗蛋,放在灶台上,“看,捡了几个蛋,你猜是啥鸟下的?”

小雨凑近看,鼻尖几乎贴上蛋壳:“好漂亮!像画上的凤凰!”

“凤凰?”朱有田笑出声,“山里哪来的凤凰?怕是花尾巴野鸡。板扎得很!”

他翻出一个旧瓦盆,铺上灶灰——老辈人说,灶灰保温,比母鸡还稳当。又去邻居家借了只抱窝的芦花母鸡,塞进瓦盆里。母鸡咕咕叫着,把蛋拢到翅膀下,眼睛半闭,一副天塌下来也不管的架势。

夜里,朱有田躺在硬板床上,听着屋外蛙鸣阵阵,心里盘算:若真孵出小鸡,养大了卖城里人,一只百来块不难。八只就是八百,够小雨交学费,还能扯身新衣裳。

他翻了个身,想起白天在坡上看见的那只大鸟——金红羽翼,雪白肚皮,尾羽拖得比身子还长,在崖顶上一叫,整片林子都静了。老杨头说过:“莫打那种鸟,山神的信使,打了要遭报应。”

他当时只当是老人迷信。山神?山神管得了娃读书?

三天后,第一只雏鸟破壳。

小雨尖叫着冲进灶房:“爹!出来看!它出来了!”

朱有田扔下锄头跑进来,只见瓦盆里,一只湿漉漉的小家伙正挣扎着站起,绒毛金黄带黑斑,眼睛乌黑发亮,像两粒露水。它张开嫩黄的小嘴,发出细弱的“唧唧”声。

“哎哟!”朱有田咧嘴笑了,“真活了!”

接下来两天,又有两只破壳。三只小锦鸡跟在芦花母鸡屁股后头,摇摇晃晃学走路,啄食撒在地上的碎米。村里孩子闻讯跑来看,挤在院门口叽叽喳喳:

“朱叔,这鸡咋这么好看?”
“能下蛋不?”
“我爷说这是‘金霞鸟’,吃了能长寿!”

朱有田摆手:“莫乱说!养着玩的,不杀不卖。”

可话虽这么说,他心里却悄悄松了口气——既然有人认得,说明值钱。

老支书老杨也来了,叼着烟锅蹲在门槛上,眯眼打量:“板扎得很嘛!这毛色,城里人抢着要。老朱,你走运了。”

朱有田搓着手,没接话。但夜里,他多添了一把苞谷面给母鸡。

小雨却把这事写进了作文。

语文老师布置题目:《我的爸爸》。她写道:

“我的爸爸是个放羊人,但他也是个魔术师。有一天,他从山里捡回几颗蛋,孵出了会唱歌的鸟。它们的羽毛像晚霞,肚子像新雪。爸爸说,这是山神送我们的礼物。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当科学家,研究这些神奇的鸟,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鲁甸有凤凰!”

老师用红笔在文末批注:“注意: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可私自饲养或买卖。建议查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小雨看不懂“名录”是啥,只觉得老师夸她“有想象力”。她把作文折好,夹在课本里,回家路上蹦跳着,仿佛自己真成了科学家。

她不知道,村委会那面斑驳的土墙上,确实贴着一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只是纸张早已被雨水泡烂,右下角卷起,又被风吹走了一角——恰好是“鸡形目·雉科”那一页。剩下的部分字迹模糊,像天书。

七月流火,暑气蒸腾。

朱有田又在放羊时抓到了五只野鸡幼崽——它们在溪边喝水,被他用草绳轻轻套住。小家伙们扑腾着,发出惊恐的叫声。他心一软,本想放了,可转念想到小雨的学费,还是塞进了麻袋。

八只鸟,三只自孵,五只野生,关在柴房改的鸡舍里。他每天割新鲜青草,拌玉米面,甚至省下自己的咸菜汤喂它们。锦鸡渐渐长大,羽色一日比一日绚烂。清晨,它们站在柴垛上引颈长鸣,声音清越,穿透薄雾,惊起一群麻雀。

村里人路过都要驻足:“老朱,你这鸡,真真儿是凤凰转世!”

朱有田只是憨笑,心里却踏实了:等砂石厂开工,刘强回来,就能卖了。

刘强是他在镇上认识的,开挖掘机,总说想搞个“生态农庄”。“城里人就爱看稀奇,”他拍着胸脯,“你这鸡,我全要!”

朱有田问:“犯法不?”

“自己养的咋犯法?”刘强嗤笑,“又不是偷的抢的。再说了,山里的东西,谁捡到归谁,祖祖辈辈都这样!”

这话,朱有田信了。

然而,山雨终究来了。

那天午后,天色骤暗,乌云压得极低,雷声在牛栏江对岸滚过,震得窗纸嗡嗡响。朱有田站在院坝里,看锦鸡不安地扑扇翅膀,忽然想起老杨的话:“山神巡山,要下雨了。”

他赶紧把鸡舍门关严,又用塑料布盖住瓦盆——虽然里面已空了,但习惯还在。

雨点砸下来时,小雨正趴在桌上写作业。一道闪电劈亮屋子,她抬头望向窗外,看见父亲佝偻的背影在雨幕中显得格外单薄。

她忽然想起作文里那句“山神送我们的礼物”,心头莫名一紧。

远处,一声沉闷的雷炸开,惊飞了崖顶上最后一只野生白腹锦鸡。它振翅冲入云层,雪白的腹部一闪,便消失在茫茫雨雾中。

而在朱家鸡舍里,八只人工饲养的锦鸡缩在角落,羽毛凌乱,眼神茫然。它们不知道,自己即将被装进竹筐,踏上一条通往铁窗的路。

更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将撕裂一个家庭,震动一座法院,最终撬动最高法的判决笔尖。

雨越下越大,冲刷着乌蒙山的沟壑,也冲刷着这片土地上千年未变的生存逻辑。

山雨欲来,风满楼。

而朱有田,还在数着日子,等刘强回来。

他以为,那800块钱,能换来女儿的未来。

却不知,命运早已标好了价格——不是800元,而是三年自由,和半生悔恨。

第二章:交易的代价

腊月的鲁甸,冷得骨头缝里都结霜。

朱有田蹲在火塘边,用柴刀削一根竹篾。火苗舔着铁三脚架上的陶罐,里面煮着稀得能照见人影的苞谷糊糊。小雨坐在对面的小板凳上,脚悬空晃着,手里捏着半块烤洋芋,眼睛却盯着墙角——那里,八只白腹锦鸡挤在旧竹筐改的笼子里,金红羽翼在昏光下泛着微光,像一簇不灭的火。

“爹,”她忽然开口,声音轻得像怕惊了鸟,“刘叔……真要来买鸡?”

朱有田没抬头,手里的篾条“啪”一声断了。“嗯。他说初八砂石厂复工,顺路来取。”

“那……能卖多少?”

他顿了顿,把断篾扔进火堆:“八百。”

小雨咬了一口洋芋,没再说话。八百块。够交资料费、校服钱、还有下学期的伙食费。她想考县一中,可县一中的门槛,比牛栏江的悬崖还高。

屋外,北风卷着雪粒子抽打窗纸,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无数细小的爪子在抓挠。

初八那天,天刚蒙蒙亮,刘强就到了。

他开着一辆沾满泥浆的二手皮卡,车斗里堆着工具和油桶。人比去年胖了些,穿件崭新的夹克,袖口还带着商标没剪。他一进门就搓着手哈气:“老朱!可想死你这‘凤凰’了!”

朱有田迎出去,脸上堆笑:“刘哥,大冷天跑一趟,辛苦!”

“值!”刘强眼睛直勾勾盯着鸡笼,“我老板在昭通搞了个生态园,专供高端客户。听说我认识养锦鸡的,立马让我来谈!一只给一百,八只,八百,现金!”

他从怀里掏出一沓红票子,崭新的,散发着油墨味。

朱有田喉结动了动,没接。“你……真确定不犯法?前些天村委老杨还说,山里的野物不能乱动。”

“哎哟!”刘强一把搂住他肩膀,压低声音,“自己养的咋叫野物?再说了,”他朝屋里努努嘴,“你闺女等着钱读书吧?法律是管坏人的,不是管咱老实巴交农民的!”

这话像根针,精准扎进朱有田心里最软的地方。

他回头看了眼小雨。女儿站在门后,手指绞着衣角,眼神里全是期盼。

他深吸一口气,接过钱,数都没数,塞进贴身衣兜。“鸡在柴房,你自个儿装。”

装鸡花了半个钟头。

刘强用旧棉被裹住竹筐,又用麻绳捆了三层。“路上颠,得护严实。”他擦擦汗,咧嘴笑,“老朱,你这鸡养得真板扎!毛色亮,精神足,一看就是纯种!”

朱有田蹲在旁边,默默递绳子。他忽然问:“刘哥,你老板……真拿去繁殖?”

“那可不!”刘强拍胸脯,“人工繁育,合法得很!说不定以后还能办证,成正规养殖场!”

朱有田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他想起小雨作文里那句“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鲁甸有凤凰”,心头竟涌起一丝荒唐的骄傲。

临走时,小雨追出来,塞给刘强一个煮鸡蛋:“刘叔,路上吃。”

刘强愣了一下,笑着接过:“好闺女!等你爸发财了,叔请你吃昭通苹果!”

皮卡轰鸣着驶下山道,扬起一路雪尘。朱有田站在坡上,手插在兜里,紧紧攥着那叠钞票,直到车影消失在弯道尽头。

他转身回家,对小雨说:“明天,爹带你去镇上,扯新布,做新衣。”

小雨眼睛亮得像星星。

然而,命运的齿轮,早在皮卡启动那一刻,就已咬合错位。

刘强没直接回昭通。他在鲁甸县城停了一夜,喝了顿酒,吹嘘自己“搞到八只国宝级锦鸡”。酒友半信半疑:“真不犯法?”他醉醺醺地拍桌:“自己养的!有啥法?”

第二天一早,他抱着竹筐上了昭通客运站的班车。

安检仪“嘀嘀”作响。

“先生,请开箱检查。”女安检员皱眉。

刘强心一跳,但强作镇定:“就几只家鸡,带回去过年。”

“活禽不能上车。”安检员伸手要掀棉被。

就在那一瞬,刘强慌了。他猛地抱起竹筐往后退,撞翻了旁边的行李架。竹筐脱手,摔在地上,棉被散开——

八只锦鸡受惊,扑棱着翅膀乱飞。金红羽翼在候车厅惨白的灯光下炸开,美得惊心动魄,也乱得不可收拾。

“抓住它!别让它跑了!”人群尖叫。

刘强脑子一热,转身就跑。身后传来喊声、脚步声、鸡的哀鸣。他不敢回头,只听见“砰”的一声闷响——不知哪只鸡撞上了水泥柱。

他冲出车站,钻进小巷,心脏狂跳如鼓。直到躲进废弃砖窑,才敢喘口气。他颤抖着打开竹筐,里面只剩四只,瑟瑟发抖。另外四只,永远留在了昭通客运站冰冷的地砖上。

当天下午,林业公安联合派出所,根据目击者描述和遗留羽毛,锁定了卖家。

警车碾过朱家坪子的雪地时,朱有田正在院里劈柴。

手电光刺破窗户,小雨吓得缩进灶膛角落。朱有田放下斧头,茫然地看着几个穿制服的人走进来。

“朱有田?”
“是我。”
“你涉嫌非法猎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跟我们走一趟。”

他懵了:“啥?就几只鸡?”

没人回答。一名警察走向柴房,掀开鸡舍门——空的。他回头,眼神锐利如刀:“卖给谁了?”

朱有田嘴唇哆嗦:“刘……刘强,砂石厂的。”

“他人呢?”
“不……不知道。”

警察对视一眼,其中一人拿出对讲机:“目标可能潜逃,立即布控。”

朱有田被带上警车时,小雨冲出来,哭喊着“爹!”被邻居死死抱住。他回头,看见女儿的脸在雪光中惨白如纸,像极了锦鸡那雪白的腹部。

而那800块钱,还揣在他贴身的衣兜里,紧贴着心跳的位置,滚烫得像一块烧红的炭。

拘留所的夜,冷得像冰窖。

朱有田蜷在硬板床上,怎么也睡不着。隔壁床的老头咳嗽着问:“兄弟,犯啥事了?”

“卖了几只鸡。”他哑着嗓子答。

“鸡?”老头笑出声,“为几只鸡进来?你莫哄我!”

“真鸡!花尾巴的,好看得很……”

“哎哟!”老头突然坐直,“是不是白肚皮、长尾巴那种?”

朱有田一愣:“是啊!你也见过?”

老头叹气:“那是白腹锦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抓一只都够判刑,你还卖八只?兄弟,你遭了!”

朱有田如遭雷击,浑身发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反复想着:我连这鸟叫啥都不知道,咋就成重罪了?

他想起刘强的话:“自己养的咋犯法?”
想起老杨的笑:“城里人抢着要!”
想起小雨作文里那句“山神送我们的礼物”……

原来,山神送的不是礼物,是枷锁。

三天后,小雨站在餐馆后厨的水槽边,双手泡在冰水里洗碗。老板娘叼着烟路过,瞥她一眼:“听说你爹坐牢了?为几只野鸡?憨得很嘛!”

小雨咬着嘴唇,指甲抠进碗沿,指节发白。

“莫洗了!”老板娘突然吼,“水都溅地上了!滚出去!”

她默默擦干手,走出后门。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她摸出藏在鞋垫下的五块钱——这是她三天的工钱。她走到镇上唯一一家文具店,买了一个硬壳笔记本。

回到家,她翻开第一页,用铅笔写下:

2017年1月15日,晴(其实下雪)
爹被抓走了。因为八只鸡。
老师说那是保护动物,不能卖。
可爹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他们说爹要坐十年牢。
十年……我都大学毕业了。
我恨那只好看的鸟。
也恨我自己,为啥没拦住爹。

窗外,雪停了。一轮惨白的月亮挂在乌蒙山顶,冷冷地照着这片沉默的山坳。

而在昭通市看守所的铁窗内,朱有田正用指甲在墙上划下第一道痕。

他不知道,这仅仅是漫长黑夜的开始。

更不知道,千里之外的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案卷库里,未来将多出一份编号特殊的核准裁定。

此刻,他只想问一句:
那四只活着的锦鸡,还好吗?

第三章:法网恢恢

看守所的墙是青灰色的,冷得能吸走人身上最后一丝热气。朱有田蜷在铺板上,数着墙上霉斑——一共四十七块。他不敢数日子,怕一数,十年就真成了铁板钉钉的事。

每天放风十分钟,他总盯着铁网外那只麻雀。它跳上跳下,啄食水泥缝里的草籽,翅膀一振就能飞过围墙。朱有田想,连麻雀都比我自由。

“朱有田!”管教喊他,“提审!”

他浑身一颤,跟着警察穿过长长的走廊。脚步声在空荡的楼道里回响,像敲在棺材板上。

审讯室里,灯光刺眼。对面坐着两个穿制服的人,一个记录,一个主问。

“姓名?”
“朱有田。”
“鲁甸县人?”
“嗯。”
“2016年6月,你在放牧时捡到4颗野鸟蛋,孵化出3只幼鸟;同年7月,又在野外捕捉5只幼鸟,共8只,于2017年1月以800元价格出售给刘强,是否属实?”

朱有田喉咙发干:“是……可我不知道那是保护动物!村里人都叫它‘花尾巴野鸡’,山里到处都是!”

主审警官推了推眼镜,语气平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1989年起施行,白腹锦鸡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村委会墙上贴有公示,你作为村民,应当知晓。”

“墙上?”朱有田猛地抬头,“那纸早烂了!右下角都没了!我连字都不识几个,咋晓得?”

“不识字不是理由。”警官翻开卷宗,“经鉴定,你出售的8只活体均为白腹锦鸡(Chrysolophus amherstiae),属刑法第341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交易8只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朱有田如坠冰窟。十年?小雨才十五岁!等他出来,女儿都二十五了,怕是连家门朝哪开都不记得。

“我……我只想给她交学费……”他声音哽咽,“我没杀没吃,就养着,卖了换钱……”

“动机不影响定罪。”警官合上卷宗,“但你的认罪态度,会影响量刑。”

朱有田低下头,眼泪砸在水泥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他想起小雨塞给刘强的那个煮鸡蛋——滚烫的,带着灶火的余温。如今,那点温度,全化成了铁窗上的霜。

三天后,法律援助中心派来了律师。

那人三十多岁,穿一身熨帖的深灰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拎个黑色公文包。他自我介绍:“李荣维,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昭通派驻律师。”

朱有田缩在椅子上,不敢直视他:“李……李律师,我真不知道犯法。能不能……能不能轻点判?”

李荣维没急着答,先递给他一杯热水。“喝点,暖暖。”

水是温的,却烫得朱有田手抖。他小口啜着,听李律师问:“你识字吗?”

“小学二年级,辍学了。”
“村委会那张《保护名录》,你看得懂?”
“字太小,又糊了……我光看见画,没注意下面写的啥。”
“村里有人告诉过你,那种鸟不能碰?”
“没有!老杨还说养肥了能卖钱!”

李荣维点点头,从包里掏出一本图册,翻到一页彩图:“这是白腹锦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你看看,是不是你养的?”

朱有田盯着那画——金红羽翼,雪白肚皮,长尾曳地,美得不像凡物。他喉头滚动:“是……就是它。可……可山里真常见啊!前年还有人捡到鹰蛋,孵出来放飞了,林业站还夸他!”

“鹰是一级,锦鸡是二级,但关键是你卖了。”李荣维合上图册,“而且,8只,数量够‘情节特别严重’。”

朱有田脸色煞白:“那……那咋办?”

“一审可能会重判。”李荣维直视他眼睛,“但我会上诉。理由有三:第一,你文化程度低,地处偏远,主观恶性小;第二,捡蛋行为发生在2016年,当时法律未明确‘卵’属于保护对象;第三,你无杀害、食用意图,仅为补贴家用。”

朱有田怔怔听着,像听天书。但他抓住了一个词:“上诉?还能改?”

“能。”李荣维语气坚定,“法律不是死的。最高法有规定,特殊情况,可在法定刑以下判。”

朱有田突然跪下,额头磕在冰冷的地面:“李律师!救救我!我不能坐十年!小雨没人管啊!”

李荣维赶紧扶他起来:“莫慌,慢慢整。你信我,我帮你说话。”

这是朱有田进看守所后,第一次听见“整”这个字——不是城里人的“处理”,是山里人的“想办法”。他眼眶一热,差点又哭出来。

然而,希望刚燃起,就被现实浇灭。

一个月后,一审开庭。

昭通市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席坐满了人。有村民,有记者,还有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小雨坐在角落,瘦得脱形,校服宽大得像麻袋。

公诉人站在台前,声音铿锵:“被告人朱有田、刘强(另案处理),明知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仍非法猎捕并出售白腹锦鸡8只,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据《刑法》第341条,建议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法官问朱有田:“你是否认罪?”

他站起来,腿抖得站不稳:“我……我认卖鸡,但我不晓得是国宝……”

“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成立。”法官打断他,“是否认罪?”

“……认。”

李荣维起身辩护:“审判长,我的当事人系文盲,生活在信息闭塞山区,对白腹锦鸡的保护级别完全不知情。其行为源于生存压力,非恶意牟利。且2016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将‘卵’明确纳入保护范围,捡蛋不应计入猎捕数量……”

话未说完,公诉人冷笑:“律师,法律贴在村委会五年,他看不见是他的问题!无知不是挡箭牌!”

旁听席上,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举手:“请问,如果一个人在沙漠里杀人,因为不知道杀人犯法,能免责吗?”

村民老杨猛地站起来:“放屁!沙漠里有杀人犯法的告示吗?我们村那张纸都烂成渣了!”

法庭秩序一度混乱。

最终,法官敲下法槌:“被告人朱有田犯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十年?!”朱有田眼前一黑,差点栽倒。他回头看向小雨,女儿已经捂着脸跑出去了。

宣判书下来那天,雪又下了。

李荣维冒雪赶到看守所,把判决书递给朱有田。纸页被雨水打湿,“十年”二字晕成墨团,像两滴永远擦不干的泪。

“上诉。”李荣维只说了两个字,“我写状子,你签字。”

朱有田颤抖着按下手印。血红的指印盖在“朱有田”三个字上,像一道封印。

夜里,小雨没回村。

她在县城桥洞下蹲了一宿,怀里揣着那本日记。天快亮时,她撕下最新一页,上面写着:

他们判了爹十年。
十年。
我恨这个世界。
也恨我自己,为啥生在山里。

她把纸揉成团,扔进结冰的河面。纸团滚了几圈,停在冰裂缝边,像一颗冻僵的心。

而在看守所,朱有田梦见妻子。她站在洒渔河边,怀里抱着小雨,轻声说:“有田,莫让娃走我的老路。”

他惊醒,发现枕头湿了一片。

窗外,乌蒙山沉默如铁。山风呼啸,卷起漫天雪沫,仿佛整座山都在为一只鸟、一个人的命运呜咽。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可这张网,是否也该留一道缝,让无知者透一口气?

朱有田不知道。
他只知道,明天,他要在上诉状上,再按一次手印。

第四章:律师介入

李荣维回到昭通市区的临时办公室时,天已擦黑。窗外雨夹雪,敲打着玻璃,像无数细小的手在抓挠。他脱下湿透的西装外套,挂在椅背上,从公文包里取出那份一审判决书,又翻出朱有田的案卷材料,摊在桌上。

台灯的光晕下,纸页泛黄,字迹密密麻麻。他盯着“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这一行,眉头紧锁。

“十年……太重了。”他喃喃自语。

他是巧家人,生在金沙江畔的山坳里,父亲也是放羊汉。小时候,他也曾跟着爷爷进山,见过那种金红羽翼、雪白肚皮的鸟——老人叫它“山凤凰”,说打不得,打了要烂手。可谁也没告诉他,这鸟有个学名,叫“白腹锦鸡”,更没人知道,它值十年牢狱。

他点起一支烟,烟雾缭绕中,想起今天在法庭上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沙漠杀人”的比喻看似有力,却忽略了关键——法律若从未抵达,何谈遵守?

他掐灭烟,打开电脑,开始起草上诉状。

第二天一早,李荣维没回昆明,而是驱车直奔鲁甸。

山路泥泞,皮卡颠簸得像要散架。他停在朱家坪子村口,先去了村委会。

老支书老杨正蹲在火塘边烤洋芋,见他进来,眯眼打量:“你就是那个律师?巧家口音,咋跑来帮外村人?”

“我也是山里出来的。”李荣维递上一包烟,“想看看那张《保护名录》。”

老杨带他到公告栏前。墙皮斑驳,一张A3纸用图钉钉在木板上,右下角早已被雨水泡烂,卷成一团,又被风吹走了一角。剩下的部分字迹模糊,专业术语密密麻麻,连“白腹锦鸡”四个字都藏在密林般的文字里,不仔细找根本看不见。

“贴了五年,”老杨嗤笑,“谁认得字?还不如画只鸡!”

李荣维掏出手机拍照,又问:“村里有网络吗?能上网查名录?”

“网?”老杨摇头,“信号都没得!去年装宽带,线杆立到半路塌方,再没修。”

他接着走访村民。在晒场、在猪圈旁、在小卖部门口,他随机问:“认得白腹锦鸡不?”

“啥鸡?”
“花尾巴那种?”
“哦!好看得很!能卖不?”
“国家保护的,不能碰。”
“啊?真的假的?”

二十个人里,十九个摇头。唯一一个点头的,是村小代课老师,还是因为“电视里看过”。

他又去林业站。站长是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一脸愧色:“我们每年发宣传册,但……村里不识字的多,发了也白发。进村宣讲?人手不够,经费也没有。”

“那你们怎么执法?”李荣维问。

站长苦笑:“等出事了才管。平时……顾不上。”

李荣维沉默良久,最后说:“能不能给我一份你们历年进村普法的记录?”

站长翻了半天,只找出三张照片:2015年,几个人在镇上摆摊,背景横幅写着“保护野生动物”,但围观的全是老人和孩子。

回到朱家,小雨正在喂猪。

她瘦得颧骨凸出,校服洗得发白,眼神警惕如小兽。“你又来干啥?”她问,声音冷硬。

“看看你爸的东西。”李荣维温和地说,“也许能找到对他有利的证据。”

小雨犹豫片刻,领他进屋。土墙上挂着一个旧相框,里面是朱有田和妻子的合影,还有小雨婴儿时的照片。灶台上,放着那个孵过锦鸡的瓦盆,空荡荡的。

李荣维的目光落在墙角——一个铁皮饼干盒。他问:“能打开吗?”

小雨点头。

盒子里,除了几枚硬币、一张泛黄的结婚照,还有一本皱巴巴的作业本。翻开一看,是小雨的作文《我的爸爸》,老师批注“注意保护野生动物”赫然在目。

“这个,能借我复印吗?”李荣维轻声问。

小雨咬着嘴唇,点点头。

临走时,他塞给小雨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块,先买点米。别辍学,你爸最怕这个。”

小雨没接:“我不要你的钱。”

“不是我的,”李荣维把信封放在灶台上,“是法律援助基金。你爸有权得到帮助。”

小雨盯着信封,眼泪突然涌出来。她猛地转身跑进里屋,门“砰”地关上。

李荣维站在院中,听见里面压抑的哭声。他抬头,看见崖顶上,一只野生白腹锦鸡振翅飞过,雪白的腹部一闪,消失在云雾中。

当晚,李荣维留宿朱家。

火塘燃起,村民陆续围拢过来。有人端来烤土豆,有人拎了苞谷酒。老杨递给他一碗:“巧家来的,喝一口?”

李荣维接过,道了谢。

“你真能帮老朱减刑?”王婶问,眼里满是期盼。

“尽力。”他顿了顿,“但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如果有人偷了你家羊,你说该不该还?”

众人愣住。

“当然该还!”刘老五嚷道。

“那如果那人不知道羊是你家的呢?比如,他以为是野羊?”

“那……那也得还啊!羊脖子上有铃铛,圈上有标记!”

李荣维点头:“对。法律也一样。国家把白腹锦鸡列为保护动物,就像给羊挂铃铛。但如果铃铛锈了、标记糊了,人看不见,还罚他偷羊,公平吗?”

火塘边一片寂静。只有柴火爆裂的噼啪声。

老杨磕了磕烟锅:“小李,你这话……有道理。可法院认这个理不?”

“不认,我就一直说到他们认。”李荣维喝了一口酒,辣得咳嗽,“我是律师,更是巧家人。我知道山里人不是坏,是看不见墙。”

那一夜,火塘燃到天明。村民们七嘴八舌,讲起各自与“野物”的故事:有人捡过鹰蛋,有人养过麂子,有人打死过毒蛇……没人想过,这些会犯法。

李荣维一一记下,作为“普遍认知”的佐证。

回到昭通,他熬夜修改上诉状。

他不再纠缠“是否知情”,而是从三个法律痛点切入:

第一,捡蛋行为不应计入“猎捕”数量。
2016年案发时,《野生动物保护法》尚未修订,未明确“卵”属于保护对象。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4颗蛋孵化的3只鸡,不应算作非法猎捕。

第二,罪名应拆分,而非拼凑。
刑法第341条无“非法猎捕、出售罪”这一罪名,必须择一重罪或分别定罪。朱有田实际非法猎捕5只(幼崽),出售8只,应以“非法出售”为主罪。

第三,量刑必须考虑特殊情节。
被告人系文盲,地处国家级贫困县,无前科,无杀害食用意图,仅为女儿学费出售,主观恶性极小。依据《刑法》第63条第2款,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

写完最后一句,他靠在椅背上,疲惫却坚定。

窗外,雪停了。月光照在判决书复印件上,“十年”二字依旧刺眼。

但他知道,这张纸,不该是终点。

几天后,二审立案。

李荣维再次会见朱有田。这次,他带去了村民联名信、村委会破损名录照片、小雨的作文本复印件,还有一段他偷偷录下的村民采访视频。

“看,”他指着屏幕,“全村人都不知道那是保护动物。法律若只惩罚无知,不弥补缺失,就不是正义,是暴力。”

朱有田看着视频里熟悉的面孔,听着乡音,眼泪止不住地流。“李律师……他们……他们真这么说?”

“真真儿的。”李荣维用方言答,“莫焦,慢慢整。”

这是朱有田第一次听这位“城里律师”说昭通话。那两个字——“莫焦”(别急),像一双手,轻轻托住了他即将坠落的心。

“我信你。”他哽咽着说,“你说咋个整,就咋个整。”

李荣维拍拍他肩膀:“你只管说实话。剩下的,交给我。”

走出看守所,寒风扑面。李荣维裹紧大衣,抬头望向乌蒙山的方向。

他知道,前方仍有高墙。
但他更知道,有些墙,注定要被凿穿一道光。

而他,愿做那凿墙的人。

第五章:社会反响

上诉状递交后,案子像一块石头沉入深潭,久久不见回响。李荣维却没闲着。他把村民采访视频、破损名录照片和小雨作文的扫描件,打包发给了省城一家关注法治与民生的媒体记者——那是他在云大读书时的校友。

“这事有爆点,”他在邮件末尾写道,“一个文盲农民,因捡蛋卖800元,一审判十年。不是他坏,是普法没到。”

三天后,一篇题为《捡蛋判十年?云南农民为800元险失半生自由》的深度报道,在省内主流新闻客户端推送。

文章配图触目惊心:

标题下方,加粗一行小字:“他连这鸟叫啥都不知道,咋就成重罪了?”

文章发出两小时,阅读量破十万。评论区炸了。

愚昧害生态!活该坐牢!
一只白腹锦鸡价值数万,他卖800?装什么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文盲不是挡箭牌!

这是城市精英的声音。他们转发时配上熊猫、金丝猴的表情包,语气斩钉截铁,仿佛自己站在生态文明的制高点。

但另一股声音,从更沉默的地方涌来:

我们村也有人捡过鹰蛋,孵出来放了,没人说犯法。
鲁甸去年才通4G,村里老人连微信都不会用,你让他查名录?
十年?他女儿怎么办?法律是给人活路的,不是绝人后路的!

一位ID叫“乌蒙山下”的网友留言最戳心:

“我也是鲁甸人。小时候,我爸带我进山,指着一种鸟说:‘莫打,山神的信使。’
我们敬畏它,不是因为法律,是因为祖辈传下来的规矩。
现在,规矩没了,法律又没进来,人就卡在中间,成了罪人。”

这条评论被顶到第一,点赞超两万。

舆论发酵第三天,环保组织“绿色滇北”主动联系李荣维。

负责人是个戴眼镜的年轻姑娘,叫林薇,刚从北京林业大学硕士毕业,派驻昭通做社区保护项目。她带来一份厚礼——一本《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鉴》,彩页高清,每种动物旁都标注了俗名、分布、保护级别,甚至附有二维码,扫码可听鸟鸣。

“我们印了五百本,想送给鲁甸周边村庄。”她说,“但光送书不够。我们想培训‘生态协管员’,让村民自己成为保护者,而不是违法者。”

李荣维眼前一亮:“你们愿意为朱有田作证吗?证明这种认知缺失是普遍现象?”

林薇点头:“不仅如此。我们还想资助小雨上学。她不该为父亲的‘无知’买单。”

当天下午,林薇跟着李荣维来到朱家坪子。

小雨正在院里劈柴,动作笨拙却倔强。见陌生人来,她警惕地握紧斧柄。

“小雨?”林薇轻声问,“我是林薇,做生态保护的。我想帮你。”

小雨没说话,眼神像刀子。

林薇不恼,从包里掏出那本图鉴,翻到白腹锦鸡一页,递过去:“你看,这就是你爸养的鸟。它叫白腹锦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在彝族传说里,它叫‘金霞鸟’,是山神巡山时的坐骑。”

小雨的目光落在彩图上。那只鸟金红羽翼舒展,雪白腹部如新雪,尾羽曳地如霞——美得让她屏住呼吸。

“它……真的这么珍贵?”她声音颤抖。

“比金子还贵。”林薇蹲下身,平视她的眼睛,“不是因为它能卖钱,而是因为整个森林需要它。它吃虫、传播种子,它的存在,说明这片山还活着。”

小雨的眼泪突然涌出来。她想起作文里那句“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鲁甸有凤凰”,原来不是童话,是真的。

“那……我爸是不是……真的很坏?”她哽咽着问。

“不。”林薇摇头,“他只是不知道。而我们的责任,就是让下一个‘朱有田’不再犯同样的错。”

那天,林薇留下图鉴和两千元助学金。临走时,小雨追出来,塞给她一个烤洋芋:“林姐,路上吃。”

林薇咬了一口,烫得直哈气,却笑得眼睛弯弯。

然而,并非所有反响都是善意。

村里开始出现流言。

“老朱惹祸了,害全村丢脸!”
“林业局要来查,以后谁敢养鸟?”
“都是那个律师鼓捣的,想出名!”

一天夜里,朱家窗户被人砸了块石头。小雨吓得不敢睡,抱着图鉴缩在墙角。

老杨闻讯赶来,站在院中吼:“哪个龟儿子干的?老朱坐牢,关你们屁事!有本事去法院骂法官!”

人群散了,但隔阂已生。

更糟的是,林业局紧急行动,在村口立起一块崭新的警示牌。蓝底白字,印着白腹锦鸡照片,下面一行小字:
“严禁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者依法严惩。”

可牌子太高,字太小,村里老人踮脚也看不清。王婶拉住李荣维:“李律师,这字念啥?”

李荣维念给她听。

“哦……”王婶似懂非懂,“那……我家后山那只花尾巴鸡,还能看不?”

“能看,不能碰。”
“那……拍个照呢?”
“最好别。万一被说成‘非法持有影像’……”

王婶吓得连连摆手:“哎哟!那我不看了!眼不见为净!”

李荣维苦笑。普法本为守护,却因方式粗暴,反而制造了恐惧。

与此同时,网络争论愈演愈烈。

某法律大V发文:《“不知法”不能免责!否则法律形同虚设!
文中引用德国法谚:“不知法者不免责”,强调法律一经公布即推定全民知晓。

此文被大量转发。评论区一片“支持法治权威”的呼声。

李荣维连夜写了一篇回应,发在个人公众号:

《当法律从未抵达山坳,何谈“推定知晓”?》  

德国的“推定知晓”,建立在全民义务教育、发达传媒、便捷信息获取的基础上。
而在鲁甸朱家坪子,村委会的公示烂成渣,村里无网络,老人不识字——
法律在这里,不是“已公布”,而是“未抵达”。

惩罚一个因生存所迫、因信息闭塞而触法的农民,
不是维护法治,而是暴露法治的盲区。

真正的法治,应如春雨,润物无声;
而非如铁锤,只砸向最弱的那根稻草。

这篇文章被多家媒体转载。最高法一位退休法官留言:“量刑,当兼顾天理、国法、人情。

二审开庭前一周,李荣维收到一个匿名包裹。

里面是一叠现金,共八百元,用旧报纸包着。附纸条:
“刘强托我转交。他说,对不起。
那四只死的鸡,他每晚都梦见它们在哭。
钱还你,算赎罪。”

李荣维把钱交给小雨:“这是你爸应得的。拿去交学费。”

小雨摇头:“不要。脏。”

“不脏。”李荣维轻声说,“这是悔意。比钱贵重。”

小雨沉默良久,最终收下。她把钱夹进图鉴扉页,旁边写着一行小字:
“愿天下再无‘不知法’之罪。”

开庭前一天,李荣维独自登上大坉坡。

崖顶风大,吹得他衣角猎猎。他拿出望远镜,对准对面山林——红外相机显示,一只野生白腹锦鸡正带着幼崽觅食。

它昂首挺胸,金红羽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雪白腹部如一道光,划破乌蒙山的苍茫。

李荣维忽然明白:
这场官司,争的不是一个人的自由,
而是法律如何真正走进深山,
让守护自然,成为村民的自觉,而非恐惧

下山时,他遇见小雨。她站在坡上,手里拿着新买的笔记本,封面印着一只白腹锦鸡。

“李律师,”她喊住他,“我决定了——我要考林业大学。将来,回鲁甸,教大家认鸟,护山。”

李荣维笑了:“好。等你毕业,我请你当我的专家证人。”

山风呼啸,卷起漫天松针。
而在看不见的地方,无数双眼睛正注视着这场审判——
有村民的,有法官的,有环保者的,也有那只崖顶锦鸡的。

它静静看着,
仿佛在等待人类给出答案:
我们,配不配与它共享这片山林?

第六章:改判之路

二审开庭那日,昭通中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

旁听席上,不仅有朱家坪子的村民、媒体记者、环保组织代表,连林业局和司法局也派了人。小雨坐在第一排角落,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手里紧紧攥着那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鉴》,指节发白。

李荣维提前一小时到场,反复检查证据材料:村民联名信、村委会破损名录照片、小雨作文复印件、林薇提供的社区认知调查报告,还有那段关键的村民采访视频。他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今天,不是辩护,是唤醒。”

九点整,法警带朱有田入庭。

他瘦得脱形,囚服空荡荡挂在身上,但眼神比一审时亮了些。看见小雨,他嘴唇动了动,没出声,只微微点头。

审判长敲槌:“现在开庭。上诉人朱有田,你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什么?”

李荣维起身:“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并非不服法律,而是恳请法庭看见——法律之外,还有人。”

公诉人仍是那位声音铿锵的检察官。他开门见山:“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非法交易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8只,数量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不知法’,不能成为减刑理由。”

李荣维不慌不忙,打开投影仪。

屏幕上,先出现村委会那张残缺的《保护名录》。“请看,”他指向右下角,“关键信息缺失,字迹模糊。而全村90%村民为文盲或半文盲,如何‘应当知晓’?”

接着,播放村民采访视频。老杨的声音在法庭回荡:“山里的东西,谁先看见归谁,祖祖辈辈都这样!”王婶搓着手:“花尾巴鸡?好看得很!能卖不?”

旁听席传来低低的议论。

“这证明,”李荣维提高声量,“在朱家坪子,白腹锦鸡未被认知为‘法律禁止物’,而只是‘山中常见鸟’。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几近于零。”

检察官反驳:“认知局限不能豁免法律责任!否则,人人可称‘不知’!”

“但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李荣维转身面对合议庭,“《刑法》第63条第2款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虽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案,正是‘特殊情况’!”

他拿出小雨的作文本复印件,高高举起:“一个父亲,为女儿三百元资料费,出售自养鸟类。无杀害、无食用、无恶意牟利。若判十年,毁掉的不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家庭,一个未来!”

小雨低下头,眼泪砸在图鉴封面上,洇湿了那只金红羽翼的锦鸡。

最震撼的一幕,发生在质证环节。

李荣维申请进行“现场认知测试”。他拿出十张鸟类图片(含白腹锦鸡、红腹锦鸡、环颈雉、普通野鸡等),随机编号,请五位旁听村民上台辨认。

“请指出,哪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第一位老人眯眼看了半天,指着环颈雉:“这个?城里人说值钱。”
第二位妇女犹豫:“是不是那只尾巴长的?”她指错了。
第三位青年摇头:“都不认得。”
第四位……第五位……

五人中,仅一人勉强指对,还是因为“电视里见过”。

法庭一片寂静。

审判长神色凝重,转向检察官:“公诉人,对此有何意见?”

检察官沉默片刻,终于开口:“……建议合议庭,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知能力与主观恶性。”

这句话,像一道微光,照进铁窗。

休庭评议两小时后,宣判。

审判长站起身,声音沉稳:“本院认为,上诉人朱有田文化程度低,生活在信息闭塞山区,对白腹锦鸡的保护级别确不知情;其行为源于生存压力,无杀害、食用或恶意牟利意图;且捡蛋行为发生于2016年,当时法律未明确‘卵’属保护对象……”

朱有田浑身颤抖,几乎站不住。

“综上,原判量刑过重。依据《刑法》第63条第2款,经报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如下:撤销原判,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五年!

不是十年!

朱有田腿一软,跪倒在地,额头抵着冰冷的地面,肩膀剧烈抽动。小雨冲过去扶他,哭喊着:“爹!爹!”

旁听席上,老杨抹了把脸,嘟囔:“板扎!总算……总算有人听见山里的话了。”

李荣维长舒一口气,眼眶发热。他知道,这已是重大突破——法律,第一次为“无知”让了一步

然而,故事并未结束。

一个月后,云南省高院复核此案,认为“五年仍显过重”,发回昭通中院重审。

李荣维再次提交补充意见:

重审庭审仅用半天。

这一次,连检察官都主动建议:“可考虑在三年左右量刑。”

2018年深秋,昭通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朱有田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宣判当日,朱有田在看守所接到判决书,手抖得几乎拿不住。他翻来覆去只看两个字:“三年”。

三年。小雨十八岁,刚好高中毕业。
他还能看着她走进大学校门。

他把判决书贴在胸口,对着铁窗喃喃:“老婆,我对得起你了……”

但真正的转折,在最高人民法院。

按程序,此类“法定刑以下”判决需报最高法核准。许多人以为只是走形式,李荣维却不敢松懈。他连夜撰写《核准申请说明》,附上全部证据,强调此案的典型意义:

“本案暴露边疆民族地区普法盲区。若机械适用‘情节特别严重’标准,将导致大量类似案件重判,激化干群矛盾,反不利于生态保护。
建议最高法以此案为契机,明确:对文盲、偏远地区、无恶意初犯,可依法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三个月后,北京来电。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裁定下达:维持昭通中院三年判决,并纠正罪名表述——朱有田行为应定性为‘非法出售’,捡蛋不构成‘猎捕’。

李荣维拿着裁定书,站在巧家老家的金沙江边,久久无言。

江水奔流,卷着落叶向东而去。他想起父亲的话:“山里的规矩,取一还十才长久。”
如今,法律终于学会弯腰,去听山里的声音。

消息传回鲁甸,全村沸腾。

老杨杀了一只羊,请全村吃“庆功饭”。小雨却没去。她坐在院中,翻开新日记本,写下:

2018年11月12日,晴
爹的刑期定了:三年。
不是十年,不是五年,是三年。
李律师说,这是法律给无知者留的活路。
我不信神,但今天,我信了人间有光。
我要更努力读书。
因为有人,用自由为我换来了时间。

而在看守所,朱有田开始学写字。

他用指甲在墙上划:“白腹锦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抓,不能卖。”
一遍,又一遍。

他知道,出狱那天,他要亲手画一张图,贴在村委会最显眼的位置——
不是冷冰冰的名录,而是一只展翅的锦鸡,下面写着大字:
“它是山神的信使,请让它飞。”

风过乌蒙,卷起漫天黄叶。
而在看不见的云端,那只崖顶的白腹锦鸡,正引颈长鸣,
仿佛在回应人间这场迟来的和解。

第七章:重生的希望

2020年腊月廿三,小年。

鲁甸的雪下得厚,朱家坪子的山路被盖成一条白练。朱有田踩着咯吱作响的积雪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天刚蒙蒙亮。他没穿囚服,换上了李荣维送的新棉袄——深蓝色,厚实,袖口还缝着“巧家”二字的暗纹。

没人来接他。他早跟小雨说好:“莫来。我自个儿走回去。”

可刚拐过山坳,就看见坡上站着一群人。老杨、王婶、刘老五……还有小雨。她裹着那件蓝布衫,站在最前头,手里捧着一个陶罐,热气腾腾。

“爹!”她喊了一声,声音哽咽。

朱有田脚步一顿,眼眶发热。三年了。女儿长高了,瘦了,但眼睛还是那么亮,像小时候看锦鸡时一样。

他走过去,接过陶罐。是苞谷糊糊,加了腊肉丁,香得直往鼻子里钻。

“饿了吧?”小雨问。

他点点头,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烫得直哈气,却笑出声:“板扎!还是屋头的味道。”

老杨拍拍他肩:“老朱,回来就好。火塘给你留着火呢。”

回村路上,没人提“坐牢”的事。王婶只说:“你那鸡舍,我帮你看着呢,没塌。”刘老五递来一包烟:“自家种的烟叶,劲大。”

朱有田一一谢过,心里却沉甸甸的。他知道,村民的善意背后,是愧疚——当初砸他窗户的人,如今见了他都低头绕道走。

到家后,他第一件事是扫院子。积雪下压着枯枝败叶,他一帚一帚清干净,又把柴垛重新码齐。小雨想帮忙,他拦住:“你去温书。县一中开学在即,莫耽搁。”

夜里,父女俩围坐火塘。小雨拿出录取通知书——昭通市第一中学,公费生。

“全免?”朱有田手抖着摸那红章。

“嗯。林薇姐帮我申请的‘生态助学金’。”小雨顿了顿,“李律师也出了力。”

朱有田沉默良久,忽然说:“明儿,我去林业站。”

“干啥?”

“我想当护鸟员。”

林业站站长老张起初不信。

“你?刚出来就来应聘?不怕人说闲话?”

“怕。”朱有田老实答,“可我更怕娃以后也犯我的错。”

老张打量他半晌,叹气:“站里正缺人。大坉坡那片林子,盗猎陷阱多得很。但工资低,每月一千八,还得自己巡山。”

“够了。”朱有田点头,“管饭不?”

“管一顿中午。”

“成。”

第二天,朱有田穿上林业局发的迷彩马甲,戴上红袖标,背上水壶和记录本,正式上岗。袖标上印着“生态护林员”,字迹鲜红,像一道新生的烙印。

他的第一项任务,是拆除盗猎陷阱。

大坉坡后山,荆棘丛生。他拨开灌木,果然发现铁夹子——锈迹斑斑,齿尖闪着寒光。他小心撬开,放进麻袋。一天下来,收了七个。

下山时天已黑透。他脚下一滑,滚下陡坡,左腿磕在石头上,疼得直冒冷汗。但他死死护住麻袋,生怕铁夹伤了路过的野物。

村民背他下山时,老杨骂:“憨得很!命不要了?”

朱有田咧嘴笑:“值。今儿救了不知多少条命。”

伤好后,他干了件更“憨”的事。

他用炭笔在硬纸板上画白腹锦鸡——金红羽翼,雪白肚皮,尾羽曳地。又用红漆写大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捡蛋也犯法!”
画完,他挨家挨户送。

“王婶,贴灶房墙上,天天看。”
“刘老五,你家娃识字,教他认。”
“老杨叔,村委会门口,我贴一张大的。”

有人笑他:“老朱,你咋成普法先生了?”

他挠头:“莫笑。我吃过的亏,莫让你们再吃。”

渐渐地,村里风气变了。孩子看见花尾巴鸟,不再追打,而是跑回家翻图鉴;老人砍柴,会绕开锦鸡常出没的杜鹃林。

李荣维回村调研时,看见朱有田在晒场办“护鸟小课堂”。十几个娃娃围着他,听他讲:“这鸟叫白腹锦鸡,不是凤凰,是国宝。它吃虫,保庄稼,它的存在,说明山还活着。”

李荣维站在人群外,没打扰。他想起三年前那个跪地磕头的农民,如今竟能站在阳光下,成为别人的灯。

然而,父女间的隔阂,仍未完全消融。

小雨考上县一中后,住校很少回家。每次通电话,只问:“钱够不?身体好不?”从不提过去。

朱有田知道,女儿心里那道疤还在。他不敢碰,只能默默攒钱——护林员工资、帮人放羊的零工、卖山货的收入,一分不少存进小雨的账户。

2021年火把节,村里办晚会。朱有田被推上台讲话。

他紧张得手心冒汗,拿着皱巴巴的稿子念:“各位乡亲……我朱有田,因不懂法,坐了三年牢。那八只鸡,四只死了,四只放归……我后悔,不是因为坐牢,是因为差点毁了娃的未来。”

台下静悄悄。

“现在,我是护林员。每天巡山,看鸟,拆陷阱。有人说我赎罪,我说不是。我是学规矩——山有山的规矩,国有国的规矩。我们山里人,得学会两样都守。”

他顿了顿,声音哽咽:“别让我的错,变成你们的命。”

台下爆发出掌声。小雨站在人群最后,眼泪无声滑落。

晚会结束,她走到父亲面前,轻声说:“爹,我收到大学预录取通知了。西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保护专业。”

朱有田愣住,随即咧嘴大笑,眼角却湿了:“好!好!比我强!”

那晚,父女俩坐在火塘边,说了三年来最长的话。小雨哭诉委屈:“他们说我爸是罪犯……我连头都不敢抬……”

朱有田紧紧握住她的手:“爹对不起你。但从今往后,咱爷俩一起,把丢的脸面挣回来。”

2022年春,朱有田参与放归仪式。

林业局将一批康复的野生动物送回大坉坡。其中,有两只白腹锦鸡——正是当年幸存的那四只中的两只。

放归那天,阳光正好。朱有田颤抖着打开笼门。锦鸡迟疑片刻,忽然振翅冲天,金红羽翼划破蓝天,雪白腹部如一道光。

众人屏息。

朱有田跪地合十,未发一言。只有泪水,顺着沟壑纵横的脸颊滑落,滴进泥土。

那一刻,他仿佛看见三年前客运站死去的那四只鸟,也在云端展翅,与同伴汇合,飞向乌蒙山深处。

日子一天天过去。

朱有田的护林日志越写越厚。某页写着:

2023年4月12日,晴
今日红外相机拍到:白腹锦鸡带三只幼崽觅食。
地点:大坉坡东崖。
山,活了。

而小雨在大学宿舍的书桌上,摆着那只旧瓦盆——当年孵锦鸡用的。盆底压着一张纸条,是朱有田的字迹:
“莫忘来路,方知去处。”

风过山梁,新绿初萌。
曾经因一只鸟而破碎的人生,
正在以守护千鸟的方式,
悄然重生。

第八章:未来之光

2026年春,鲁甸的杜鹃开得漫山遍野,红得像火,白得如雪。

朱家坪子村口新修了一座小楼,青瓦白墙,木格窗棂,门楣上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牌匾——“乌蒙山生态文化馆”。这是乡村振兴项目拨款建的,村里人原想叫“村史馆”,朱有田提议改名:“莫只讲过去,要讲未来。”

今天是开馆日。

小雨穿一身浅蓝色学士服,站在馆内主厅中央,正为一群小学生讲解。她已从西南林业大学毕业,婉拒了省城研究所的offer,执意回乡,成了鲁甸县第一位“乡村生态文化专员”。

“同学们看这里,”她指向展柜,“这个竹筐,就是当年我爹装锦鸡用的。旁边这张纸,是判决书复印件。还有这叠钱——”她轻轻抚过玻璃,“八百元,崭新的,后来被刘强退回来了。”

孩子们睁大眼睛,小手贴在玻璃上,仿佛能触摸到那段惊心动魄的往事。

“那……你爸恨那只鸟吗?”一个男孩问。

小雨笑了:“不恨。他现在每天巡山,就盼着能远远看它一眼。他说,那是山神的信使,回来,山才活。”

话音未落,馆外传来熟悉的咳嗽声。朱有田拄着一根磨得发亮的竹杖走进来——三年前摔伤的腿落下病根,阴雨天就疼。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护林员马甲,袖标上的字已褪色,却依旧端正。

“爹!”小雨迎上去,“您咋来了?不是说腿疼在家歇着?”

“歇不住。”朱有田摆摆手,目光落在展柜里,“听说今儿放红外影像,我得来看看。”

小雨点点头,走到控制台前,按下播放键。

墙上大屏幕亮起:夜色中的大坉坡东崖,红外镜头捕捉到一只白腹锦鸡带着三只幼崽觅食。成鸟昂首警戒,幼鸟蹦跳啄食,尾羽在月光下泛着微光。画面右下角时间戳:2025年11月3日。

“是它!”朱有田声音颤抖,“就是当年放归的那只!你看它左翅尖有道白痕——我亲手包扎过的!”

全场寂静。孩子们屏住呼吸,仿佛怕惊扰了影像中的精灵。

小雨轻声说:“专家说,这是鲁甸近十年首次记录到白腹锦鸡成功育雏。说明我们的栖息地修复,有效了。”

朱有田眼眶发热。他想起那个雪夜,自己跪在客运站外,以为这辈子再看不见活的锦鸡。如今,它不仅活着,还繁衍了后代。

开馆仪式后,村民聚在院坝吃“长街宴”。八仙桌拼成长龙,摆满腊肉、洋芋饭、苦荞粑粑。老杨举杯:“敬小雨!大学生回村,板扎得很!”

小雨端起搪瓷缸,里面是苞谷酒:“敬大家!没有你们的包容,就没有今天的我。”

李荣维也来了。他如今是云南省律协生态法律专委会主任,仍常回昭通办案。他没坐主桌,而是蹲在火塘边,和几个孩子讲法律故事。

“知道为啥你朱叔只判三年不?”他问。

“因为法律有温度!”一个女孩抢答。

李荣维笑:“对喽!法律不是铁板,是活水。它要流进山沟,才能养活鱼。”

不远处,朱有田和小雨坐在石阶上。夕阳把父女俩的影子拉得很长,几乎融进乌蒙山的轮廓里。

“林薇姐来信了,”小雨说,“她说‘公民科学家’项目要在鲁甸设点,招募村民用手机APP记录鸟类鸣叫。”

“好啊!”朱有田点头,“王婶家孙子会玩手机,让他干。”

“还有,”小雨犹豫了一下,“最高法刚发布新规——对边疆民族地区涉野犯罪,量刑要充分考量认知能力、生存状况和悔罪表现。”

朱有田一愣,随即咧嘴笑了:“好!好!总算……总算有人听见山里的话了。”

他抬头望向崖顶。那里,一道金红身影掠过,雪白腹部在夕阳中一闪,如一道光,划破苍茫。

夜深人散,小雨独自留在馆内整理资料。

她打开手机,一条新闻推送弹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写道:

“对文盲、偏远山区居民,因生产生活需要,少量猎捕、出售非食用性野生动物,未造成种群损害,且认罪悔罪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她截图发给李荣维。

对方秒回:“你爸的故事,成了司法解释的注脚。”

小雨眼眶一热。她走到窗边,推开木格窗。山风涌入,带着杜鹃和松针的气息。远处,洒渔河静静流淌,汇入金沙江,奔向长江,最终入海。

她忽然明白:
父亲的命运,曾如一颗被踩碎的蛋,
却因无数双手的托举,
孵出了整片森林的春天。

几天后,小雨带学生巡山。

孩子们背着小本子,学着辨认鸟鸣、记录足迹。走到大坉坡东崖,她指着远处一片灌木丛:“看,那是锦鸡最爱的箭竹林。我们绕开,莫惊扰。”

一个男孩问:“小雨老师,你后悔生在山里吗?”

她摇头:“不后悔。正因为生在这里,我才懂得——真正的保护,不是把鸟关进笼子,而是让人学会退出。

下山时,她看见父亲站在坡上等她。他手里拎着个旧瓦盆——当年孵锦鸡用的。盆里,铺着新采的苔藓。

“干啥呢?”小雨问。

“做个仿生巢箱,”朱有田憨笑,“挂林子里,供野生锦鸡用。专家说,这样能提高繁殖率。”

小雨接过瓦盆,轻得几乎没有重量。可她知道,这里面盛着的,是一个父亲迟来的赎罪,一个村庄的觉醒,和一个时代的微光。

最后一幕,发生在初夏清晨。

小雨独自登上崖顶。晨雾未散,林间传来清越鸟鸣。她举起望远镜——

一只白腹锦鸡立于巨石之上,金红羽翼舒展,雪白腹部如新雪,尾羽曳地如霞。它昂首啼鸣,声震林樾。

而在它脚下,腐叶深处,几颗灰褐色的蛋静静躺着,斑点如星。

小雨没有靠近。她只是远远站着,轻声说:“飞吧。这片山,永远是你的家。”

风过山梁,新绿翻涌。
无人惊扰,
亦无人遗忘。

(完)

👨‍⚖️ 作者介绍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李荣维律师系“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三维-九法-二十七式)”独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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