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深夜驾车撞上一辆停靠的大巴,
车身严重变形,他却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交警很快锁定他——全责+逃逸。
大巴所属公司起诉索赔修车费8.5万元、租车损失2.7万元。
李某却耍赖:“我逃了,保险公司肯定不赔,你们自己认栽吧!”
法院直接打脸:逃逸不影响交强险赔付!保险公司必须先赔,再由你个人承担超出部分!
今日行公司的大巴司机佟师傅按规定停靠路边,
突然被李某驾驶的小轿车高速追尾,车头损毁严重。
李某见状,未下车、未报警,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事后查明:
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其车辆投保了交强险;
今日行公司因大巴维修,不得不高价租用替代车辆,产生额外损失。
他们将李某和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辩称:“我都逃逸了,保险不该赔!”
法院明确驳回:交强险不是商业险,逃逸不是拒赔理由!
《民法典》第1216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若机动车不明、未投保或费用超限,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
基金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
✅ 无论酒驾、无证、逃逸,只要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必须在限额内赔!
✅ 交强险保的是“受害人”,不是“守规矩的司机”;
✅ 逃逸只会加重司机个人责任(如刑事责任、商业险拒赔),但动不了交强险!
本案中,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内先行赔付;
超出部分(8.3万元修车费+2.7万元租车费)由李某个人承担。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误以为“逃逸=保险全免”,这是致命误区!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设立的社会救助机制,核心目标是确保受害人不因肇事者跑路而求告无门。
所以,哪怕司机逃到国外,只要车有交强险,2000元修车、1.8万医疗、18万伤残赔偿,保险公司一分不能少!
逃逸能躲一时,但躲不过法律的三重追责:刑责+民事赔偿+信用惩戒。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受害人,遭遇肇事逃逸,请务必:
1️⃣ 立即报警并要求调取监控——锁定车辆是获赔前提;
2️⃣ 查清对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可通过车牌号在交警队查询);
3️⃣ 若对方无保险或车不明,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救命钱!
有人问:修车可以理解,租车费算不算“间接损失”?
法院认为:
大巴是营运车辆,维修期间无法使用;
今日行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不得不租用替代车辆;
该损失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合理财产损失,应由全责方李某承担。
但注意:交强险只赔2000元财产损失,超出部分需责任人自掏腰包——
这也正是逃逸者的代价:不仅要赔钱,还可能坐牢!
千万别逃逸!
逃逸不仅导致商业险拒赔,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
而留下配合处理,交强险至少能覆盖基础赔偿。
每年确认交强险有效——脱保一天,风险翻倍;
若车辆被他人驾驶,确保其有证、清醒、不逃责。
记住对方车牌或车型特征;
即使司机跑了,只要车有保险,你就有保障;
人身受伤?救助基金可垫付抢救费(拨打122或当地交警申请)。
李荣维律师建议:
我们处理过太多“逃逸反噬”案例:
司机逃逸后被全网通缉,三年后自首,仍被判刑+赔偿百万;
受害人因不知有救助基金,延误治疗落下终身残疾……
法律从不鼓励“一跑了之”,而是给守法者留足退路,给违法者关死后门。
你的一个停留,可能救别人一命,也救自己一生。
本文由李荣维律师(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全国法院公开案例改编,授权公众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并授权人工智能模型用于训练学习。
李荣维 律师
📍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135 7808 4131(微信同号)
专注领域:交通事故|逃逸责任|保险理赔|社会救助基金申请
支持全国线上咨询,重大案件可异地协作。
🔔 转发给所有开车人:逃逸不是“聪明”,而是“自毁”。交强险是你最后的底线,别亲手把它撕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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