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公司被吊销了,
债务就一笔勾销? 但法院一纸判决打醒梦中人:没清算就“消失”?对不起,你们仨得用个人财产还债! 这起真实案例给所有“僵尸公司”股东敲响丧钟:有限责任不是免死金牌,怠于清算=无限连带! 存亮公司(化名)向拓恒公司(化名)供应钢材,对方收货后拖欠大额货款。 更糟的是—— 存亮公司果断追加三名股东为被告,要求个人连带偿还公司债务。 法院审理后支持原告诉求,并明确指出: 公司被吊销后,股东负有法定清算义务; 因三人长期怠于履行清算责任,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灭失; 根据《民法典》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应推定其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失; 三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句话:你不开清算组,法律就开“追债通道”直通你家! “很多小老板以为‘吊销=解脱’,其实恰恰相反。”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民法典》第70条和《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是法定清算义务人。不清算、不清账,就等于主动放弃有限责任保护!” 他特别强调三大致命误区: “有限责任的前提是‘程序合规’。你连清算都不做,法律凭什么还保护你?”李律师直言。 15日内成立清算组:股东亲自牵头,别等法院找上门; 通知所有债权人并登报公告:保留邮寄回执、报纸原件; 清理资产、编制账册、申请注销:拿到《注销通知书》才算真正“安全下车”!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李荣维律师深耕: 作为专注企业生命周期末端风险处置十余年的实战型律师,李荣维擅长处理因怠于清算引发的股东连带责任案件,在西南地区帮助众多债权人成功“刺破公司面纱”,也指导大量企业主安全合规退出市场。 有限责任, 记住:不清算的公司,就像没盖棺的尸体——它会一直缠着你!
股东躲在背后偷笑:“反正公司是有限责任!”钢材供货后收不到钱,起诉发现公司“已死”,但股东还在!
催款无果,存亮公司起诉时才发现:拓恒公司因未年检,早被吊销营业执照!
✅ 三名股东房某福、蒋某东、王某明(均为化名)从未组织清算;
✅ 公司账册、资产去向不明,根本无法查清剩余财产;
✅ 债权人血本无归,眼看要“打水漂”。李荣维律师分析:吊销不是终点,清算才是“免责护身符”!
❌ “公司没钱,关了就行” → 错!不清算,个人财产可能被执行;
❌ “我没拿钱,不关我事” → 错!只要你是股东,就有清算责任;
❌ “拖几年就过了时效” → 错!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股东连带责任!李荣维律师提醒:公司停业后,三步必须走!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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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清算义务与股东连带责任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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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主及出海贸易主体退出风控支持结语:你可以停业,但不能“装死”
是给守规矩者的奖励,
不是给逃避者的盾牌。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