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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临终托孤指定“五妹”照顾傻儿子,村委会却让兄妹“轮流管”?法院:遗嘱说了算!

家里有个精神残疾的兄弟,父母去世前千叮咛万嘱咐:“就让老五照顾他!”

可老人一走,其他兄姐却说:“监护权得大家平分!”村委会也出面指定多人共同监护——结果日常没人管,存款还被一人攥着不放。

这种“名义共管、实际甩锅”的局面,不仅伤感情,更可能害了最需要保护的人。
但法律早有安排:父母留下的有效遗嘱,可以“一锤定音”指定监护人!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改编案例,讲清楚:为什么法院最终把监护权判给了那个默默照顾多年的妹妹?


案例还原:母亲遗嘱指定“老五”照看患病弟弟,村委会却搞“集体监护”

刘家有六个兄妹。排行老五的弟弟小宝(化名)因患有精神分裂症,退伍后一直由父母照料。母亲临终前立下遗嘱:“小宝今后由老五(刘某2,化名)照顾,其他人不得干涉。”

此后十多年,老五独自承担起小宝的衣食住行、看病就医。然而,小宝名下的部分存款却被大哥(刘某某,化名)以自己名义开户保管,其他兄妹虽有异议,却因“监护权不清”无法追回。

后来,当地村委会出面,指定老五和几位兄姐共同担任小宝的监护人,但未明确分工。老五认为:这种“挂名共管”反而导致责任推诿、事务难办,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村委会指定,请求由自己单独担任监护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最终,法院撤销村委会的共同监护指定,确认老五为小宝的唯一监护人


李荣维律师分析:父母遗嘱能“指定监护人”?真的可以!

很多人不知道,《民法典》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父母,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监护人。

但要让这份“托孤遗嘱”真正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立遗嘱人是亲权人(即父母);

  2. 是后去世的一方父母(比如父亲先走,母亲才有权单独指定);

  3. 遗嘱形式合法(如自书、代书、公证等符合法定要求)。

只要满足这些,遗嘱指定的监护人优先于村委会、居委会或其他亲属的指定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被父母遗嘱指定的监护人:

如果你是其他亲属,请尊重父母最后的安排。“血缘平等”不等于“监护权平均分配”——对特殊人群而言,稳定、持续、专一的照护,远比“人人插手”更安全。


李荣维律师深耕:

遗嘱监护制度设计与效力确认
精神障碍人士权益保障与财产监管
家事非讼程序(监护、宣告、指定撤销)代理
农村家庭特殊成员照护法律支持

无论你是在城市还是乡村,面对失能、失智、残疾亲属的照护难题,李律师始终坚持“尊重遗愿+保障权益+程序合规”三位一体服务理念,为弱势家庭筑牢法律防线。


一纸遗嘱,不是争产工具,而是爱的延续

父母临终前那句“交给你了”,既是信任,也是法律责任。
法律之所以认可遗嘱监护,就是为了避免“多人争权、无人担责”的悲剧。

如果你家中有类似情况——父母已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却遭遇他人阻挠、财产被控、照护受阻,请别犹豫,法律站在履行承诺的那一方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 李荣维
📞 电话/微信:13578084131(微信同号)
📍 专注为西南地区及全国提供专业、高效、有人情味的家事与监护法律服务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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