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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公司代扣了员工个税却没上缴,补缴后能免刑责吗?——李荣维律师详解“扣缴义务人”为何没有“后悔药”

很多企业老板或财务人员以为:“只要最后把税补上,哪怕晚交了,也不会坐牢。”

但如果你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比如公司为员工代扣个税),这个想法就非常危险!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纳税人逃税,初犯可免责;但扣缴义务人截留税款,哪怕事后补缴,照样可能被判刑!

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场景,讲清楚这个很多人忽略的“刑事雷区”。


一、真实场景:公司扣了员工个税,却挪作他用

某公司2023年给高管发年终奖100万元,依法代扣个税45万元。
但老板觉得“现金流紧张”,就把这45万元先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想着“过几个月再缴”。

结果税务系统预警,税务局上门稽查。公司赶紧筹钱,在立案前全额补缴了45万税款+滞纳金,并接受了罚款。

老板松了口气:“钱都交了,应该没事了吧?”

大错特错!


二、关键区别:纳税人 vs 扣缴义务人,法律待遇完全不同!

根据《刑法》第201条: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法律之所以对扣缴义务人“零容忍”,是因为:
你收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国家的税!
员工工资里被扣的个税,从法律上讲,所有权已属于国家,你只是“临时保管”。
把国家的钱挪作他用,性质等同于“侵占公款”,当然不能免责。


三、为什么这么严厉?

有人不解:“我又没想贪污,只是暂时周转,后来也还了,为何还要坐牢?”

李荣维律师认为

扣缴义务是法定义务,不是“帮忙”。
一旦你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了税款,这笔钱就不再是公司资产,而是应上缴国库的专项资金
挪用这笔钱,相当于截留国家财政收入,社会危害性远大于普通逃税。

正因如此,立法者故意排除了扣缴义务人的“初犯免责”权利,以儆效尤。


四、现实中哪些人最容易“踩雷”?

  1. 中小企业主:为缓解资金压力,延迟缴纳代扣个税;

  2. 财务人员:误以为“只要年底前缴清就行”,忽视每月申报义务;

  3. 劳务公司/平台:为灵活用工人员代扣个税后,未及时申报缴纳。

李荣维律师提醒

只要你已经从付款中扣除了税款,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次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入库
即使员工同意“暂缓代缴”,也不能免除你的法律责任
一旦被查,轻则罚款,重则涉嫌逃税罪或挪用资金罪


五、如何避免风险?

  1. 专户管理:将代扣税款单独存入银行账户,严禁与经营资金混用;

  2. 按时申报:哪怕公司没钱,也要先申报,再申请延期(需审批);

  3. 绝不拖延:不要心存“先用后缴”的侥幸心理,这是刑事红线!


结语

“代扣≠代缴”,更不等于“可以暂用”。
扣缴义务人没有“后悔药”,只有“守规矩”这一条安全路。

李荣维律师强调:一旦发现公司存在代扣未缴情况,务必立即补缴,并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争取在刑事立案前化解风险。但要清楚:即使补缴,也不能完全排除刑事责任,必须谨慎对待。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无论是代扣代缴合规咨询、税务稽查应对,还是涉税刑事案件紧急处置,李律师都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本文结合《刑法》第201条及相关司法实践编写,仅用于普法宣传,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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