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税务局第一次通知你补税500万,你提出申辩后,第二次通知变成300万,你以为事情在好转;结果第三次通知又涨到330万,而且定性从“未申报”变成了“偷税”——这还可能把你送进监狱!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个真实案例,就发生在某企业身上。它不仅涉及“申辩是否会导致加重处罚”的法律争议,更暴露出一个致命风险: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比例一旦超过30%,就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已将企业名称及人名化名处理。
这家企业因出租房产多年未申报收入,被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在整个过程中,税务局先后发出三份《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内容却大不相同:
第一次:认定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按《税收征管法》第64条处理,罚款约552万元;
第二次:调整计算后,罚款降至316万元,但定性升级为“偷税”,适用第63条;
第三次:罚款略增至333万元,仍按“偷税”处理。
表面上看,罚款金额减少了,似乎对企业有利。但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关键不在金额,而在定性!
“未申报”只是行政违规,而“偷税”不仅罚款更高,还可能触发刑事责任——这才是真正的“加重处罚”。
企业提出申辩后,税务局重新调查,发现其存在隐匿租金收入、未记账等行为,于是将案件性质从“疏忽未报”升级为“故意隐瞒”,即“偷税”。
李荣维律师认为:
《行政处罚法》确实规定“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但这里的“加重”通常指在事实不变的前提下,仅因申辩就提高罚款金额或处罚等级。
而本案中,税务局是基于新查明的事实(如账簿缺失、资金回流等)重新定性,并非“报复”。因此,从程序上讲,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这也提醒我们:申辩要讲究策略。如果只是否认而不提供反证,反而可能让税务机关深入调查,挖出更多问题。
本案最令人警醒的是偷税金额占比:
第一次:偷税占应纳税额 29.16%(接近刑事门槛);
第二次:升至 47.20%;
第三次:高达 49.27%!
李荣维律师提醒:
根据《刑法》第201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金额超5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若占比超30%,刑期直接跳到3年以上7年以下!
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补税、交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还要面临坐牢风险。
按本案数据测算:若想争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需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成本可能高达4800万元!
有趣的是,税务机关对同一笔租金收入,处理方式却不同: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认定为“偷税”;
房产税:仅认定为“欠税”,不构成偷税。
为什么?
李荣维律师分析:
这是因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有特殊规定。根据地方政策,若出租人未缴房产税,承租人可代缴。
税务局认为,企业作为产权人虽未申报,但因存在“第三方代缴机制”,难以认定其具有“偷逃房产税的主观故意”,故未按偷税处理。
这说明:不同税种的法律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本案还涉及2012–2013年的房产税,到2020年才处罚,是否超期?
《税收征管法》第86条规定:违法行为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
但税务局主张:曾在5年内催缴过,属于“已发现”,因此处罚有效。
李荣维律师提醒:
“发现”不仅指立案,还包括税务检查、催报催缴、约谈等任何表明税务机关已知悉违法行为的行为。
所以,别以为时间久了就“安全”了,只要税务机关在5年内有过任何动作,追责时效就可能中断并重新计算。
不要把“申辩”当成“硬扛”
申辩时应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而非简单否认。
时刻关注“偷税比例”红线
一旦接近10%或30%,务必立即寻求专业律师介入,争取在刑事立案前化解风险。
滞纳金是“隐形杀手”
日万分之五看似不高,但复利计算下,10年滞纳金可能翻倍。早一天处理,少百万代价。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税务稽查不仅是“算账”,更是“定性+定量+定后果”的综合博弈。一个数字的变化,可能决定你是“补税了事”还是“锒铛入狱”。
李荣维律师强调:面对税务稽查,切勿自行应对。专业律师不仅能帮你厘清法律责任,还能在行政与刑事之间筑起“防火墙”。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
无论是税务稽查应对、偷税风险化解,还是涉税刑事案件辩护,李律师都能为您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
(本文基于真实稽查案例改编,仅用于普法宣传,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