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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弟弟说“嫁出去的姐姐没份”?老家祖宅拆迁百万补偿款全归他!昭通李荣维律师支招:农村“土规矩”的法定破局术

📣 导语

春节回村祭祖,家族聚在一起,突然有人提起:“老屋要拆迁了,补偿款一百二十万。”你刚想说这是父母留下的遗产,该兄弟姐妹平分,堂叔冷笑一声:“你是女儿,早就嫁人了,按我们这里的规矩,轮不到你。”
你拿出《民法典》想讲理,对方一句:“法律是法律,家事是家事。”就堵住了你的嘴。
别退缩!李律师告诉你:“出嫁女无继承权”不是传统,是赤裸裸的违法排挤。你有没有份,不看姓氏,也不看出身地,只看法律白纸黑字怎么写。这一笔补偿款,一分都不能少。

💼 案例
云南省某县,王某(化名)父亲去世前未立遗嘱,遗留一处登记在家庭名下的老宅及宅基地。王某为长女,早年嫁至外村;其弟李某(化名)一直居住本地,并以“长子守业”“姐姐已出嫁”为由,擅自与村委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将全部款项据为己有。

王某得知后要求依法分割遗产,李某拒绝,称:“村里人都知道这房子归我,你一个外姓人回来争什么?”并联合其他亲属施压,要求她签署《放弃继承声明书》。

王某委托李律师介入,启动诉讼程序。庭审中,李某辩称:“姐姐长期未尽赡养义务,不应参与分配”,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王某存在遗弃或虐待行为。

法院审理查明:

最终判决:老宅拆迁补偿款中属于父亲遗产的部分,由王某、李某及母亲三人平均继承。王某依法获得三分之一份额,合计38.6万元。

一次祭祖,换来三十八万六。法律不认“土规矩”,只认权利平等。

🔍 结论
李律师分析:子女无论性别、婚否、是否同住,只要父母未立遗嘱排除,均有平等继承权。农村“传男不传女”“嫁人即失权”等习俗,严重违反《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别再相信“大家都这样”的群体压迫逻辑。你的血缘不会因为一纸婚书而中断,你的权利也不会因一句“村规”而消失。

⚖️ 法条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李律师提醒:法律从不支持“多数人的暴政”。你不是“外人”,你是父母的孩子。

🛠️ 实操
作为继承权受侵当事人代理律师,李律师总结出三大反击策略:

  1. 立即固化“家庭关系证据”

    • 收集出生证明、户口簿、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

    • 提取父母墓碑刻名、家族族谱等民俗证据,佐证身份。

  2. 破解“未尽赡养”污名化陷阱

    • 整理汇款记录、节日探望照片、微信问候截图等,证明情感与物质支持;

    • 若确因客观原因(如异地工作、身体不便)未能常伴,说明合理性。

  3.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
    一旦知悉拆迁在即,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补偿款账户,防止被单方领取。

专业律师介入,能让“沉默的女儿”变成“拿钱的继承人”。

🔔 提醒
李律师郑重提醒所有面临家产分割的姐妹:

祭祖是为了不忘本,而不是让“本”把你遗忘。依法维权,不是争利,是对人格平等的坚守。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民事诉讼百战兵法创始人,深耕家事继承、农村产权与女性权益保护领域十余年。擅长从“宗族话语”中剥离法律权利,以“身份确认+赡养反证”为核心战术,为弱势继承人夺回应得份额。代理百余起“出嫁女争产”“养老多却少分”案件,多起实现“零证开局,全额胜诉”。坚信:法律不破坏宗族温情,但必须斩断披着传统外衣的侵权之手。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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