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体施工队负责人老赵(化名)经熟人介绍,承接了某乡镇村民李先生(化名)的三层自建房工程。双方口头约定由老赵包工包料,总价约35万元。老赵无建筑施工资质,但因当地农村普遍如此,李先生也未提出异议。
老赵垫付材料款、组织工人,历时五个月完成全部施工。房屋交付后,李先生全家搬入居住。然而,当老赵催要尾款12万元时,李先生却突然拿出《建筑法》说:“你没有施工资质,咱们的合同无效,我最多给你材料钱,人工费不算!”
老赵震惊不已:房子是你让我盖的,现在住着舒服了,却想赖掉人工费?这合理吗?
经法律专业人士分析后确认:即便施工方无资质导致合同无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或已被实际使用,施工方仍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全部工程价款。
本案涉及农村建房中极为常见的“无资质施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通常指两层及以下)可不适用建筑企业资质强制要求;但若为三层及以上,则原则上应由有资质单位承建。
即便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更重要的是,若发包人已实际使用工程,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不得再以“无资质”“合同无效”为由拒付合理价款。
在老赵的案例中:
房屋已完工并交付;
李先生全家入住超一年;
未提出任何结构性质量问题;
双方对总价曾有明确合意。
因此,即便合同因资质问题被认定无效,老赵仍可依法主张全部工程款,包括人工和利润部分。
针对业主以“你没资质”为由压价或拒付的行为,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合同无效但可索要工程款’,就是为了防止发包人利用自身过错(明知无资质仍发包)来逃避付款责任。
你让他省了正规公司的管理费、税费,他却想让你白干——这不公平,法律也不允许。”
他强调,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核心关注点是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被使用,而非纠缠于合同效力。“干了活、交了房、对方住了——这就够了。”
李荣维律师认为,李先生的做法属于典型的“过河拆桥”:“当初图便宜找个人干,现在住进新房就翻脸不认账。法律不会纵容这种背信行为。”
为在纠纷中有效维权,李荣维律师郑重提醒广大农村包工头:
保留施工过程证据
包括材料采购票据、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现场施工照片或视频,证明你实际完成了工程;
保留业主使用证据
如对方搬家、通水电、办酒席、在房屋前拍照等,均可作为“已实际使用”的佐证;
保留价格合意证据
即使是口头约定,也可通过微信、录音等方式事后确认,例如:“李哥,咱们说好的35万,还剩12万没结,对吧?”对方若未否认,即为有效认可。
“资质可以没有,但证据不能缺失。”李律师说,“法律保护的是事实,不是形式。”
在广袤的乡村,无数像老赵这样的施工者用双手筑起安居之所。他们或许没有公司执照,但他们的技艺与汗水真实而珍贵。法律虽强调规范,但更坚守公平——不让付出者流汗又流泪。
合同可能无效,但劳动永远值得尊重。
若您因无施工资质被业主拒付或压低工程款,而您已完成合格工程并被对方实际使用,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李荣维律师:13578084131。专业咨询,助您依法主张全部工程价款,捍卫您的劳动尊严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