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当前位置:首页>诉讼实务>刑事辩护
全部 734 民商行政 324 刑事辩护 410

“开房30多次、生下孩子,算不算‘同居’?法院一锤定音:破坏军婚罪成立!”

很多人以为,“我没领证、没住一起,只是偶尔开房”,就不算违法。但现实可能比你想象的更严肃——尤其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时。

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真实改编案例,聊聊那个很多人误解的罪名:破坏军婚罪,以及最关键的争议点——
到底什么才算“同居”?


一、案情还原:从“同事关系”到“亲子鉴定”

张某(化名)是一名现役军人,2015年与妻子侯某(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家庭看似安稳。

而李某(化名),是侯某的同事。他清楚知道侯某的丈夫正在服役。

但从2018年夏天开始,两人在合肥一家宾馆发生关系。此后近两年时间里,他们辗转蚌埠、南京、亳州等多个城市,频繁入住酒店,有时一住就是几天。更关键的是——2019年,侯某生下一个男孩。

军人张某起初并未怀疑,直到2020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做亲子鉴定,结果震惊:孩子与自己无血缘关系。随后警方介入,DNA比对确认:李某正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婚姻破裂,信任崩塌。张某选择报警。


李荣维律师分析: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长期租房同居才算同居’,但在破坏军婚罪中,法律看的是实质关系,而非形式。频繁、稳定、带有亲密生活内容的交往,哪怕只在酒店,也可能被认定为‘同居’。”

本案中,李某与侯某虽未以夫妻名义生活,也未共同租房,但两年内多次跨城开房、保持亲密关系、甚至生育子女,已远超“偶尔通奸”的范畴。


二、“同居”不是你想的那样!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的是:
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而在破坏军婚罪这一刑事领域,“同居”的认定标准更为灵活,更注重对军人婚姻的实际破坏程度

法院明确指出:

尤其在军婚案件中,司法政策一贯强调特殊保护。因为军人常年戍边,无法常伴家人,法律必须为他们守住婚姻底线。


李荣维律师提醒:

“别拿‘我们只是开房’当借口!如果你明知对方配偶是现役军人,还长期保持亲密关系,甚至导致其婚姻破裂——轻则民事赔偿,重则坐牢一年。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已有判例支撑。”

本案一审判决李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李荣维律师深耕婚姻家庭合规、刑事辩护、民法典实务、涉军法律事务多年,擅长处理复杂情感纠纷与刑事风险防控。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三、给普通人的三点忠告

  1. 知情即责任:只要你知道对方配偶是现役军人,就该主动保持距离;

  2. “没同居”≠安全:酒店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可能成为“同居”证据;

  3. 后果很严重:破坏军婚罪最高可判三年,且留下犯罪记录,影响子女政审、就业等。


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原创作者:李荣维律师,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如您觉得此文有用,欢迎转发给身边的朋友——一次无知的越界,可能换来一生的悔恨。法律不惩罚心动,但严惩越界的行为。


上一篇:“手铐吊在铁椅上7天?律师揭秘:这些‘认罪口供’法院为何不能用!”

下一篇:老婆劝架反被打,他抄起酒瓶砸死人——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人?

{pboot:if(1)}

发表评论:

{pboot:2if(1)}
{/pboot:2if}

评论记录:

{pboot:2if(0>0)} {2else}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pboot:2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