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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认就抓女儿”,这口供还能信吗?昭通李荣维律师分析:以亲人为要挟=精神酷刑,重复供述也得排除!

“你要是不认,你女儿的公司今天就得被查!”
“你女婿是公务员,这事闹大了他饭碗就没了。”
“只要你配合,马上给你办取保。”

这不是恐吓,这是审讯。
而更可怕的是——
很多人以为只要没动手打人,就不算违法。

但法律怎么看?
当你的软肋被当作筹码,你的“认罪”就已经失去了自愿性。

今天这个案子,就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真实案例:
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干部,因女儿、女婿被突然带走,心理崩溃下作出有罪供述;
之后又在同一家侦查机关连续供述多次……
可最终法院裁定:全部排除!一个都不能用!

为什么?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亲情是最不该被利用的武器。

我是李荣维,一名刑事辩护律师。
我不否认腐败该查,但我必须说清一条底线:
正义不能建立在对家人的威胁之上。


🧱 导语:你说“我没被打”,可他们拿我家人开刀——这种恐惧算不算刑讯?

很多人以为,“刑讯逼供”只有打骂捆绑才算。
可现实中,越来越多的非法取证藏在言语之间:

这些话,听起来像“策略”。
但在法律眼里,一旦达到让人精神痛苦的程度,就是变相刑讯

李荣维律师分析:本案最大警示在于——
以近亲属的人身自由或职业前途相威胁,足以构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所禁止的“威胁方法”。
尤其是对年迈之人,这种心理压迫堪比肉体折磨。

正如广东省高院判决指出:

“以抓捕其子女相威胁,产生的精神强制效力达到了严重程度,极大可能导致被告人违背意志进行供述。”

这不是推理,是常识。


🔍 案例:一场“亲情绑架式审讯”,揭开“合法外衣下的非法手段”

来看这起真实改编案例(地名、姓名均已脱敏):

张某曾任某海关副关长,在处理一起走私油品案件时,涉嫌收受涉案人员李某40万元贿赂。

2011年案发后,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整个过程如下:

✅ 第一步:心理施压——“不认就抓人”

2011年8月19日下午3点,张某的女儿郑某、女婿陈某(均为公职人员)被传唤至办案单位,并被留置超过24小时。

此时,张某尚未承认受贿。

✅ 第二步:首次认罪——时间异常,录像残缺

当晚,张某接受第7次讯问,首次承认收受20万元贿赂。

但诡异的是:

✅ 第三步:后续重复供述——共6次承认收贿40万

在此后数日内,张某又作出5次有罪供述,逐步将金额“修正”为40万元。

✅ 第四步:庭审翻供——当庭控诉威胁诱供

一审开庭时,张某坚决否认受贿事实,称前期供述系因侦查人员以“抓女儿、查女婿公司”相威胁,并承诺“认了就放人、办取保”所致。

他还提交了妻子证言、通话记录、单位证明等材料,佐证其家庭当时确实陷入恐慌。

案发前,其女婿所在单位收到匿名举报信;
其女儿公司账户被临时冻结。

证据链形成闭环。


⚖️ 结论:一次威胁,污染所有后续口供!“重复供述”也要排除

法院如何认定?

❓ 问题一:以抓捕家属相威胁,是否属于非法取证?

是!且属严重违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

“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精神上遭受剧烈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本案中:

足以证明侦查行为具有明确指向性和胁迫目的。

李荣维律师强调:这不是“审讯技巧”,而是系统性心理压迫
对一个快70岁的老人来说,孩子的安危远比自己的清白更重要。
在这种情境下作出的“认罪”,根本无法体现真实意愿。

❓ 问题二:后续多次供述,能不能作为“合法取得”的证据使用?

不能!只要心理阴影仍在,就应视为“毒树之果”。

虽然我国法律未明文规定“重复供述排除规则”,但司法实践已形成共识:
是否排除,关键看“心理胁迫是否消除”。

本案中:

说明其始终处于同一心理压力之下。

因此,法院认定:
前期非法取证的影响持续存在,后续供述不具备独立自愿性,应一并排除。


📚 法条:这几条,筑起了“精神权利”的防护墙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这些条款共同传递一个信号:
程序正义不仅保护身体,更要保护心灵。


🛠️ 实操:如何应对“威胁型审讯”指控?三步有效抗辩路径

作为辩护人,我深知这类案件最难的地方在于:
很多威胁不留痕,全靠当事人一张嘴说。

但我们仍有反击空间。

李荣维律师提醒:面对此类问题,必须从以下三点构建防线:

✅ 1. 抓“时间关联性”:锁定威胁与供述的时间节点

立即调取:

我在某案中成功排除口供的关键,正是发现其女儿在被传唤期间突发心脏病送医的急诊病历。

✅ 2. 查“讯问环境变化”:有没有切断心理依赖?

重点审查:

若能证明已进入新程序、获得新的法律保障,则可能削弱“持续胁迫”主张。

✅ 3. 构建“合理怀疑”体系:让法院不敢采信

即使不能完全证明威胁成立,也要制造足够怀疑。
例如指出:

记住:
你的目标不是“百分百赢”,而是让法院认为“这份口供不可靠”。


🔔 提醒:别把“亲情”当成审讯工具,越是重大案件,越要守住底线

很多办案人员常说:
“他是贪官,活该!”
“为了破案,有点手段很正常。”

我理解一线压力。
但我更要提醒:
当你开始用家人去惩罚一个人时,你就已经输了。

李荣维律师提醒
如果你是执法者,请务必做到:

  1. 绝不允许以近亲属的人身、工作、学业相威胁;

  2. 所有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得中断;

  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讯问,通知值班医生评估健康状况。

真正的法治,是从尊重每一个生命尊严开始的。


🌟 作者介绍:我不是体制对立面,我是规则守护者

我是李荣维,执业十余年,专注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
常年奔走于昭通基层一线,也代理过多起省级重大影响案件。

我见过太多因一次不当审讯导致全案崩塌的悲剧。
我不挑战侦查权威,但我会坚持一个信念:
程序正义不是绊脚石,而是通往真相最稳的路。

这些年,我坚持用“程序合规 × 实体攻防 × 心理博弈”三维视角拆解案件,
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让每一次定罪,都经得起推敲。

如果你需要一位冷静、专业、懂规则也敢说话的律师,我可以为你发声。


作者 | 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
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
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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