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面对同一个侵权人或违约方,如果受害者不止您一个,是各自为战,还是联手出击?法律早已为您准备了高效方案——共同诉讼。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20名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并成功维权的真实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四十一策——“善用共同诉讼”的强大力量。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0102民初XXXX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就是共同诉讼的典范。
案情简述:
某楼盘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导致20户已付清房款的业主无法按期收房,逾期长达一年之久。起初,有几位业主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策略升级:
在李荣维律师的建议下,这20户业主决定合并为一个共同诉讼案件。他们推选了3名诉讼代表人,并委托同一律师团队代理。
审理结果:
法院受理后,将20个案件合并为一个普通共同诉讼案件进行审理。由于事实基本相同(同一份格式合同、同一违约行为),法院仅需开一次庭、查一次事实、写一份判决书,就解决了全部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向20名业主分别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180余万元。整个过程高效、统一,避免了因个别业主证据不足或诉求差异导致的判决冲突。
这个案例完美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四十一策——“善用共同诉讼” 的精髓:众人拾柴火焰高。共同诉讼主要分为两类:
特点: 诉讼标的同一,不可分割。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否则程序不合法。
常见场景:
共有财产纠纷(如兄弟姐妹共同继承的房产被侵占)。
合伙人对外债务纠纷。
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
关键: 法院会依职权追加未参加诉讼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特点: 诉讼标的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当事人同意。
常见场景:
本案的群体性商品房逾期交房/质量问题。
同一产品缺陷导致的多起消费者索赔。
同一环境污染事件的多个受害者。
优势: 完全自愿, 可极大提升效率。
成本大降: 分摊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个人负担显著减轻。
效率倍增: 一次立案、一次开庭、一份判决,省时省力。
力量倍增: 集体行动形成强大声势,更容易引起法院和社会重视。
结果统一: 避免因个案差异导致“同案不同判”,确保所有受害者获得公平对待。
寻找“盟友”: 发现自己权益受损时,主动联系其他有相同遭遇的人。
评估可行性: 确认大家的纠纷是否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种类的法律关系。
推选代表: 共同推选1-3名诉讼代表人,负责与律师和法院沟通。
统一行动: 在律师指导下,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形成合力。
在面对强大的侵权方或违约方时,个体的力量总是渺小的。李荣维律师始终倡导,“善用共同诉讼”是弱势群体实现高效、低成本维权的最佳路径之一。它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优化,更是一种集体智慧的体现。当您发现身边有“战友”时,请不要犹豫,携手同行,用法律的武器共同捍卫属于你们的正义。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群体性纠纷与共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