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打官司就是“堆证据”,把所有能找到的材料一股脑儿交给法院。然而,一份杂乱无章的证据清单,不仅会让法官看得头晕眼花,还可能让您的关键证据被淹没在信息海洋中。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因证据混乱导致关键事实未被认定的真实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十四策——“列证有序”的制胜之道。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23)云01民终XXXX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令人惋惜。
案情简述:
原告A公司起诉被告B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50万元。A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厚厚一摞(超过200页)的证据材料,包括历年来的所有送货单、发票、对账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但既无目录,也无编号,更未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
庭审困境:
在质证环节,A公司的代理人自己都难以快速找到能证明“双方已对最终欠款金额进行确认”的关键微信聊天记录。法官和被告律师在浩如烟海的材料中翻找,耗费了大量时间。最终,由于该关键证据未能被清晰、有效地呈现,法院认为A公司未能完成其举证责任,对50万元的欠款金额不予完全支持,仅根据部分有签字的送货单认定了30万元。
败因剖析:
A公司并非没有证据,而是不会组织证据。杂乱的证据包,让法官无法高效地建立起“证据-事实-诉求”之间的逻辑链条,从而影响了裁判结果。
这个案例完美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十四策——“列证有序” 的精髓:杂乱无章,法官弗察。李荣维律师总结出三大法则:
操作步骤:
给每一份证据编号: 如“证据1:《购销合同》”、“证据2:2023年5月10日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对方确认收货)”。
制作《证据目录》: 这是整套证据的“导航图”。目录应包含:序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页码。
好处: 法官、对方律师、书记员都能在几秒钟内定位到任何一份证据,并立刻明白您想用它证明什么。
核心要点: 切忌只写“聊天记录”、“合同”! 必须清晰阐述这份证据与您诉讼请求的关联。
正确示范:
错误: 证据3:微信聊天记录。
正确: 证据3:原、被告于2023年6月1日的微信聊天记录(共2页),证明目的: 被告明确承认尚欠原告货款50万元,并承诺于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
格式要求:
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按《证据目录》的顺序,将所有证据整齐装订成册,避免散页。
份数: 按照“被告人数 + 1” 的原则准备。例如,有1个被告,就需要准备2份完整的证据册(1份给法院,1份给被告)。
电子化趋势: 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提交立案时,也需将证据扫描后按顺序上传,并填写电子版证据清单。
| 序号 | 证据名称 | 证据来源 | 证明目的 | 页码 |
|---|---|---|---|---|
| 1 | 《产品购销合同》 | 原、被告签订 | 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约定了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 | 1-3 |
| 2 | 2023年5月10日送货单 | 被告签收 | 证明原告已按约交付价值30万元的货物 | 4 |
| 3 | 2023年6月1日微信聊天记录 | 原告手机截图 | 证明被告确认总欠款为50万元,并承诺于6月30日前付清 | 5-6 |
| 4 | 催款函及EMS邮寄凭证 | 原告寄出 | 证明原告曾于2023年7月10日向被告催收欠款 | 7-8 |
在法庭上,您的证据就是您的“代言人”。一份条理清晰、目的明确的证据册,能让您的“代言人”逻辑严密、掷地有声。李荣维律师始终坚信,优秀的诉讼代理人,不仅是事实的陈述者,更是证据的导演。通过“列证有序”,您可以引导法官的视线,精准聚焦于对您最有利的关键事实上,从而大大提高胜诉的概率。记住,打官司,不仅要赢在道理上,更要赢在细节上。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证据规则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