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很多人一遇到纠纷就想到“打官司”,但往往忽略了最关键的第一步:我的事到底属于哪种官司? 告错了类型,不仅浪费时间金钱,还可能彻底丧失维权机会。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如何“审势察机”,精准启动正确的法律程序。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我们可以检索到大量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其中,(2023)云01行初XX号 案件就是一个典型。
案情简述:
张先生在昆明市某区拥有一处合法商铺。2022年,当地街道办事处在未与他达成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他的房屋。张先生非常愤怒,认为自己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于是直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街道办赔偿房屋损失50万元。
法院裁定: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其拆除行为属于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张先生与街道办之间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因此,本案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张先生的起诉。
张先生白白交了诉讼费,耽误了近半年时间,还得重新走正确的法律程序。
这个案例完美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一策——“审势察机” 的重要性。
“审势察机”的核心,就是准确判断纠纷的法律性质。简单来说,就是要分清:
这是“民告官”吗?(行政诉讼)
特征:一方是公民/法人,另一方是行政机关(如政府、公安局、市监局、街道办等)。
争议焦点:通常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罚款、强拆、不予许可等)是否合法。
本案对应:张先生告的是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这正是典型的“民告官”,应走行政诉讼。
这是“民告民”吗?(民事诉讼)
特征:双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个人、公司、个体户等)。
争议焦点:通常是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纠纷。
常见例子:朋友欠钱不还、公司拖欠工资、邻居漏水造成损失等。
这涉嫌犯罪了吗?(刑事诉讼)
特征:行为触犯了《刑法》,可能构成犯罪。
启动方式:通常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少数情况可自诉)。
常见例子:故意伤害、诈骗、盗窃等。
为了避免像张先生一样走错路,李荣维律师为您提供一个简单的“三步自查法”:
看对方身份:
对方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吗?如果是,优先考虑行政诉讼。
看争议内容:
争议的核心是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还是侵犯了您的民事权益(如人身、财产)?如果是,选择民事诉讼。
争议的核心是对方的某个决定、处罚或强制行为(如吊销执照、强拆、罚款)?如果是,选择行政诉讼。
看有无犯罪行为:
对方的行为是否明显违法且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打人、骗钱)?如果有,应立即报警,启动刑事程序。
正如兵法所言:“谋定而后动。” 在法律的世界里,选对战场(诉讼类型)是打赢官司的前提。花十分钟搞清楚自己该走哪条路,远比盲目投入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和精力去打一场注定要败诉的官司要明智得多。
如果您对自身纠纷的性质仍有疑问,不妨先咨询一位像李荣维律师这样的专业法律人士,确保您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走在正确的轨道上。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行政争议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