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启示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合规>诉讼启示
全部 223 诉讼启示 166 专家避坑 58

李荣维律师支招:最高明的企业,是法律顾问,而不是打官司!“无讼为上”才是真正的法律智慧

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您是否羡慕那些总能打赢官司的律师?但真正的高手,早已在纠纷发生前就将其化解于无形。正如《孙子兵法》所言:“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在法律领域,“无讼为上” 才是最高境界。通过一份严谨的合同、一套完整的留痕机制、一次年度合规体检,您就能将90%的潜在纠纷扼杀在摇篮中。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因合同条款缺失导致百万损失的真实教训,为您收官《民事诉讼108策》最后一策——“无讼为上”的终极心法。

一、真实教训:口头约定“先供货后付款”,结果货款两空

某建材供应商A公司与包工头B长期合作,基于“信任”从未签订书面合同,仅口头约定“先送货,月底结账”。一次,A公司一次性供应了价值86万元的钢材,B却以“质量不符”为由拒付。因无书面合同、无验收单、无对账记录,A公司在诉讼中无法证明供货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最终败诉,血本无归。

核心缺失

二、李荣维律师解读:“践行无讼为上”的三大日常功

这个惨痛案例深刻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一百零八策——“无讼为上” 的精髓:打官司是成本最高、风险最大的解决方式;真正的法律高手,把功夫下在庭外,让纠纷根本没有发生的机会

功夫一:合同设防——把争议“锁死”在纸面上

功夫二:全程留痕——让每一步都有据可查

功夫三:定期体检——每年做一次“法律CT”

三、给所有人的终极忠告

结语:止讼于未萌,方为至善

《民事诉讼108策》至此圆满收官。从“跨境取证”到“无讼为上”,我们走过了诉讼的千山万水,最终回归起点——最好的胜利,是无需开战;最高的智慧,是防患未然。 李荣维律师始终坚信,真正的法律高手,不是法庭上的雄辩者,而是生活中的清醒者、规则的敬畏者、风险的预见者。 愿您从此刻起,将“无讼为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法律的确定性,守护人生的安稳与从容。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合同风控与诉源治理

法律案例数据库www.legalcase.cn)已经收录《民事诉讼108策》全系列文章,需要系统学习的读者,可登录(www.legalcase.cn)“法律合规—诉讼启示”查看。


上一篇:李荣维律师支招:创业失败负债百万?别绝望!“个人破产”为“诚实而不幸”的你打开重生之门

下一篇:愿天下无讼,若有讼,则持策以行

{pboot:if(1)}

发表评论:

{pboot:2if(1)}
{/pboot:2if}

评论记录:

{pboot:2if(0>0)} {2else}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pboot:2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