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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维律师支招:没时间出庭?试试“异步庭审”!24小时内完成举证辩论,诉讼效率翻倍

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您身在外地,工作繁忙,实在无法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到庭参加诉讼。传统的在线同步庭审,也需要您在特定时间“守候”在电脑前。难道只能申请延期,让诉讼遥遥无期?不!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一种更灵活、更高效的审理模式——异步庭审(又名“异步审理”)已经在全国多地法院推开。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当事人跨越三个时区,通过异步庭审成功调解的真实案例,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八十五策——“异步庭审”的便捷之道。

一、真实场景:跨境当事人72小时完成庭审

虽然具体案号因平台特性在裁判文书网中较少直接体现“异步”字样,但杭州、广州、成都等地互联网法院及部分地方法院已广泛适用此模式,并在官方通报中多次提及。

案情简述
原告(位于北京)起诉被告(常驻美国硅谷)追索一笔技术服务费。双方均同意在线诉讼,但因15小时的时差,无法找到一个对双方都合适的同步开庭时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关键转机
在李荣维律师的建议下,双方共同向审理法院(某互联网法院)申请采用异步庭审模式。法院审查后予以准许。

庭审过程

整个“庭审”过程在72小时内完成,且双方都在自己方便的时间段内参与,最终法院根据平台上的交互记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二、李荣维律师解读:“善用异步庭审”的三大核心优势

这个典型案例生动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八十五策——“异步庭审” 的精髓:打破时空限制,让诉讼活动像收发邮件一样灵活,极大提升诉讼效率与便利性

优势一:时间自由,告别“守候式”开庭

优势二:效率倍增,加速案件流转

优势三:全程留痕,保障程序公正

三、给当事人的行动指南

  1. 主动询问: 在案件受理后,可主动向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咨询本案是否符合异步庭审的适用条件。

  2. 各方同意: 目前,启动异步庭审通常需要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您可以与其他当事人沟通,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请。

  3. 善用平台: 一旦采用该模式,务必密切关注法院诉讼平台的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整地完成各项诉讼操作。

结语:拥抱科技,让正义触手可及

“异步庭审”是数字时代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它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诉讼程序,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极大地提升了诉讼的便捷性和效率。李荣维律师始终强调,“善用异步庭审”是在符合条件的案件中,节省时间成本、降低诉讼负担的明智之选。当您面临时间或空间上的出庭障碍时,不妨向法院了解这一创新模式,让科技为您的诉讼之路保驾护航!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民商事诉讼、智慧法院应用与异步审理程序

法律案例数据库www.legalcase.cn)已经收录《民事诉讼108策》全系列文章,需要系统学习的读者,可登录(www.legalcase.cn)“法律合规—诉讼启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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