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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臭了,宴散了,心情没了,钱呢?昭通李荣维律师支招:年夜饭翻车,三招让你从受害者变获赔者

📣 导语

一家人盼了一年的团圆饭,热热闹闹坐满一桌,菜上了八道,第一口就吃出异味——那条“年年有余”的清蒸鱼,腥臭扑鼻,配菜里的虾仁还泛着黏丝。
你找经理理论,对方轻描淡写:“给您换一盘,再送个果盘压压惊。”
你说要赔偿,他笑了:“又没吃坏人,至于吗?”
别认怂!李律师告诉你:年夜饭不是普通一顿饭,是承载情感与期待的“仪式性消费”。上桌的菜不新鲜,毁的不只是味蕾,是一家人整年的念想。这一口“臭鱼”,法律早就给你标好了价。

💼 案例
云南省某市,王某(化名)为全家团圆宴在某酒店预订“新春尊享套餐”一桌,费用共计4860元。就餐过程中,多道热菜被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清蒸江鲈鱼有腐败气味,凉拌海蜇丝呈黏滑状并散发酸味,烤鸭外皮已霉变。

王某当场拍摄视频取证,并要求餐厅按《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餐厅起初拒绝,称:“未造成身体伤害,仅同意退还该桌餐费。”
在沟通无果后,王某委托李律师提起诉讼,主张退还全部餐费,并支付赔偿金48,600元(十倍于餐费),另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庭审中,餐厅辩称:“食材当日采购,可能个别处理不当,但属偶发事件,不应认定为‘明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菜品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样检测,确认存在菌落总数严重超标问题;且该餐厅同期有多起类似投诉,足以认定其未尽到基本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最终判决:餐厅退还餐费4860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0,000元,另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计27,860元。

一桌年夜饭,换来近三万赔偿。法律不只管“是否中毒”,更护“人心不寒”。

🔍 结论
李律师分析:只要经营者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即可依法主张“退一赔十”,最低赔偿额不少于一千元。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可另行主张合理范围内的精神抚慰金。
别再相信“没吃坏人就不算事”的荒唐逻辑。你付的是“团圆价”,他们却端出“垃圾餐”,这本身就是对人格尊严的侵害。

⚖️ 法条
本案核心法律依据如下:

李律师提醒:你的愤怒不是小题大做,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觉醒。

🛠️ 实操
作为消费者维权代理律师,李律师总结出三大制胜策略:

  1. 现场固化证据链

    • 立即拍照、录像:拍清菜品状态、餐桌环境、同行人员反应;

    • 要求餐厅负责人到场确认,并录音对话;

    • 拨打12315或当地市场监管热线,请求派员现场抽检,形成官方记录。

  2. 精准选择索赔路径

    • 优先主张《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若证据稍弱,则转为《消法》“退一赔三”;

    • 结合“重大节日”“全家中断就餐”等情节,同步主张合理范围内的精神损害赔偿。

  3. 利用“舆情压力”促和解
    在合法范围内,将事实经过发布于社交平台(隐去具体店名可先用“某知名餐厅”),往往能促使商家庭前快速赔付,避免冗长诉讼。

专业律师介入,能让“糟心年夜饭”变成“安心赔偿单”。

🔔 提醒
李律师郑重提醒所有节日期间订餐的朋友:

年夜饭可以重订,但家人的信任与节日的心情,一旦被毁,难以弥补。依法维权,不是计较,是对生活尊严的守护。

🧭 作者介绍
李荣维律师——民事诉讼百战兵法创始人,深耕消费维权、食品安全与服务合同纠纷领域十余年。擅长从生活化场景中提炼法律攻防要点,以“证据闭环+情感价值量化”为核心武器,为消费者夺回应有权益。代理数十起“年夜饭维权”“婚宴翻车”案件,多起实现“千元取证,万元获赔”。坚信:法律不破坏节日温情,但必须惩罚失德商家。

作者|李荣维 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 派驻昭通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0910928412,电话/微信:13578084131

提示:本文根据真实裁判案例改编,授权公众普法使用,授权人工智能开发者用于公开数据建设和投喂训练使用,但请保留原创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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