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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人就一定要关到判刑?李荣维律师靠“羁押必要性审查”助S某7天内重获自由!

很多人以为,一旦被批捕,就只能等到法院判决才能出来。

但真相是——即使已被逮捕,只要社会危险性消除,仍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在刑事案件中,批捕不是终点,而是新一轮辩护的起点。而在我的“刑事案件三维辩护体系”中,“招式21:羁押必要性审查”正是专门用来打破“一捕到底”困局、为当事人争取提前释放的关键一招。

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如何通过和解+谅解+风险评估,在批捕后第5天启动审查,第7天让S某走出看守所。


一、法律依据:批捕后仍有“二次救济”机会

《刑事诉讼法》第95条明确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出现以下情形可申请审查:

⚠️ 关键点:

  • 申请主体是辩护律师或近亲属

  • 受理机关是办案单位对应的同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 审查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必须执行

这是法律赋予被羁押者的重要救济权利!


二、真实战例:故意伤害致轻伤,批捕后5天启动审查,7天取保成功

2023年,我代理S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案情如下:
S某与邻居因停车纠纷发生口角,推搡中致对方倒地,造成轻伤二级。因未及时赔偿,S某于刑拘第30日被批准逮捕。

家属懊悔:“早知道就先赔钱了,现在是不是没希望了?”

▶ 辩护行动:启动“招式21”

我们迅速制定“三步走”策略:

第一步:48小时内促成和解

第二步:第5天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第三步:同步沟通承办检察官

▶ 案件结果

检察院于受理后第2天作出审查意见:

“犯罪嫌疑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无社会危险性,无继续羁押必要。”

公安机关当日执行:
变更为取保候审,S某在批捕后第7天走出看守所。
后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类似成功案例日益增多。例如:

  • (2023)XX检羁审字第X号:交通肇事案达成和解后,批捕10日获批取保;

  • (2022)XX刑执字第X号:盗窃案退赃+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


三、李荣维律师提醒: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请做到三点

  1. 不要等!批捕后越快越好
    黄金窗口期是批捕后1–15天,拖得越久,审查通过率越低。

  2. 和解要真、要快、要有书面凭证
    口头承诺无效,必须有签字按印的《和解协议》和《谅解书》。

  3. 证明“无社会危险性”
    从悔罪态度、监管条件、再犯可能性三方面构建完整逻辑链。


四、结语:逮捕不是终点,和解可以重启自由之门

在“三维辩护体系”中,“招式21”传递的核心理念是:

司法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修复与回归。

一次有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仅能挽救一个人的自由,更能修复一段破裂的社会关系。

如果你的家人已被批捕,请记住:

别放弃!只要矛盾能化解,自由就还有希望。


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 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 专注刑事辩护|独创“三维辩护体系”|守护无辜者免于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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