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开小餐馆、小超市、工作室,注册的是“个体工商户”。
生意做不下去了,想把店“转”给朋友接手,连名字、执照一起过户——
结果跑遍工商局,被告知:不行!必须先注销,再让朋友重新注册!
而隔壁开设计公司的,是“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出、新人加入,却能直接变更登记,不用停业。
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在“老板换人”这件事上,法律规则完全不同!
今天我们就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讲清楚:这三种常见经营主体,谁可以“转让”,谁只能“关门重开”?税务上又有什么影响?
很多人以为:“我的店就是我的,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
但法律上,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没有“股权”概念,它和经营者本人是“绑定”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0条:
个体户变更经营者,必须先注销原执照,再由新经营者重新申请注册。
唯一例外:家庭成员之间(比如父亲转给儿子),可以办理变更登记。
李荣维律师分析指出: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个体户,想把店铺“整体转让”给非亲属,法律上行不通!
你只能:
结清所有债务、税务;
办理注销;
让接手的人以自己名义重新办营业执照。
原来的店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甚至经营年限,全部清零!
这对想“接盘”的人很不利——比如餐饮店积累的口碑、外卖平台评分,可能一夜归零。
比个体户灵活一点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某工作室、某某中心)。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投资人可以把企业“转让”给他人,只需签转让协议,向工商局申请变更投资人信息即可,不用注销!
李荣维律师认为:
这对想“全身而退”的老板很友好——企业主体资格保留,客户、合同、资质都能延续。
但要注意:
转让前必须清偿债务或取得债权人同意;
原投资人对转让前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关键风险!)。
所以,买方一定要做尽职调查,别接了个“壳”,背上一堆债。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在“合伙人变动”上最自由。
《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
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财产份额,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就能成为新合伙人。
企业本身不用注销,继续经营。
李荣维律师提醒:
但要注意两点:
普通合伙人(GP)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LP)只以出资为限担责;
劳务出资只能用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不能“只出力不出钱”。
这种结构特别适合:
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型);
股权投资平台(LP出钱,GP管理);
创业团队(有人出钱、有人出技术)。
很多人只关心“能不能转”,却忽略了税务成本:
个体户注销:需清算,如有盈利,可能要缴“经营所得”个税(最高35%);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视为财产转让,可能涉及“财产转让所得”个税;
合伙企业份额转让:通常按“财产转让”缴税,但各地政策有差异,务必提前筹划!
李荣维律师强调:
不同组织形式,不仅法律规则不同,税负差异也很大!
比如合伙企业本身不缴企业所得税,而是“穿透”到合伙人缴个税;
而如果未来想融资、上市,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基本没机会,必须改制为公司。
别图省事注册个体户!
如果未来可能转让、融资、引入合伙人,一开始就注册公司或合伙企业。
转让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税务师!
一个错误的转让方式,可能多缴几十万税,甚至惹上债务纠纷。
签好书面协议!
无论是转让还是退伙,都要明确:债权债务、税务责任、客户归属、知识产权等。
“开店容易,转手难”——很多老板直到想卖店时,才发现自己选错了主体类型。
个体户看似简单,实则最不灵活;合伙企业看似复杂,反而最利于传承与合作。
早一天了解规则,就少一分被动!
更多法律问题联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常驻云南省昭通市专业资深律师李荣维,电话:13578084131(微信同号)。
无论是个体户转型、合伙协议起草,还是企业股权/份额转让税务筹划,李律师都能为您提供专业、务实、高效的法律支持。
(本文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规撰写,仅用于普法宣传,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